即将过去的2005年承载了太多的不幸,台风、洪水、矿难等字眼频现报端,而猪链球菌病疫情所带来的恐慌之后,我们又被禽流感的阴云所笼罩。SARS大考之后,我们在禽流感面前显得更为镇定、有序,但是,这场灾难对人类的威胁,却依然是如此真实、如此不确定。保险的作用在禽流感的阴霾下再一次凸现出来。于是有保险公司“闻鸡起舞”,在人感染H5N1型禽流感病毒的病例于中国确认前,民生和华安就率先推出人禽流感保险,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
随着经营主体的增加,我国保险市场中已然形成了具有不同规模、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公司并存的局面,它们理所当然地会奉行不同的战略目标。后起公司为了开拓疆域、力求“跨越争先”,必定要将它们相对于大公司来讲行动灵活、反应敏捷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因而一定会紧跟现实的发展变化,更为积极地创新,以便抓住市场机会,用“占先机”取胜。于是,风声初起之时,成熟的大公司按兵不动、后起公司踊跃地“吃螃蟹”,在一个尚未发展成熟的市场,这似乎是可以想见的必然。可以说,这些保险公司在禽流感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反应速度着实令人赞赏,能够及时地推出新产品来应对新风险,足以证明它们具有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捕捉商机的勇气与自信。
但是,这次“出击”也反映出其创新质量还有待提高。2003年SARS疫情爆发时,就有许多保险公司争相推出一系列专门针对非典型性肺炎的创新型保险合同,后来有报道证明“应非而上”的公司确因之名利双收。诚然,开发具有针对性的险种,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控制焦虑、恢复心理安宁的需求,而且可以缔造出保险公司“及时满足社会需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可是,这种创新的质量却不大可靠:
首先,从SARS险到人禽流感险,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含量,因为我们一直没有解决针对新出现风险的定价技术难题。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的前提下,即便是资深专业人士也无法厘定出满足保险定价经典原则的费率,其价格多为主观判定得出,从而无法确认经营风险是否被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但是,保险公司不能总是在钢丝上跳舞,特别是在新风险不断涌现的现代社会,理性地评估和控制经营风险是保险公司保持偿付能力的重要前提,做不到这一点,承担社会责任只是一句空谈。重复使用这种“创新”方式,结果可能是十分危险的:如果事后证明定价过高,消费者会倾向于怀疑保险公司在打着承担社会责任的幌子大发其财,同种方式在下一回合的效果就大打折扣;如果证明定价过低,市场则不会相信眼泪。
其次,应时险种固然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但是也很容易过时,关注期一旦过去,就会被埋进故纸堆,相对于其销售收益来讲,开发成本和推广成本是不菲的。有人认为保险公司事实上并不寄希望于通过销售应时险种获取经济利润,而是看中了其广告效应。当然,应时险种很能吸引眼球,而品牌的上镜率越高,就越容易被记住,这对新兴保险公司尤为重要。但广告的作用不仅在于要让公众记住“有这么一家公司”,而且要向他们传递公司特色和企业文化。然而,出现一种新风险,就推出一种新险种,长此下去,必然会向市场传递一种“临时抱佛脚”的保险消费文化、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投机式风险管理文化,与保险所应倡导的“未雨绸缪”的核心价值有着相当差距。既难以体现保险的核心价值,其对公司长期发展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就很值得商榷。
禽流感带给人类的,是残酷的威胁和巨大的损失,但是,如果利用得当,一场危机也可以转化为保险业的重要机遇。在“后SARS”时代,在这个当口,我们的保险业理应更加成熟。禽流感离我们越近,我们越应该深刻地反思:
第一,我们一直在期盼足够的创新空间、要求“松绑”,但是,在真正具备了创新的有利时机和环境之时,我们又是否具备创新所需的技术手段和人才,我们又花了多少精力去真正地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也许,在新风险出现之时,让消费者体验到手中保单的珍贵和保险公司一如既往的守护,比起便宜卖给他们一份“补丁”保险更能体现保险的作用和保险业的社会责任。
第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中,让消费者认同并记住自己是生存发展的第一步,但是,保险公司、特别是新兴保险公司,到底应该如何应用广告战略?保险业已经进入市场细分时代,要赢得客户,就必须有自己的竞争优势,而且必须能够以一种简短而有力的方式让目标顾客正确理解自己的优势所在,并说服他们放弃其他的竞争对手,这绝对不是单纯的“出名”能实现的。
第三,长期以来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淡薄、保险业总体形象不佳一直是保险人怨叹的对象,但是,在培育市场、培育保险消费文化上,我们到底做了多少?引导健康的保险消费文化、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群体、塑造安全可信的行业形象,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自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误入歧途。“闻鸡起舞”,不如“筑巢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