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11月1日起,青岛市科技局、财政局等市直部门正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这标志着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按照2001年国务院批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时的要求,"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央部门于2001年8月开始实施改革,至2004年底,140个中央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47个中央部门纳入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实施范围。地方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也非常重视,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150个地市、200多个县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中转"变"直达",账户管理由分散到统一,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