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颁布两年来,重庆市已有百万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在近期发生的天府矿难和东溪化工厂爆炸事故后,工伤保险基金为快速妥善安置遇难和负伤职工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重庆尚有三分之二的企业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假如工伤在明天来临,人们在选择坚强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对工伤保险给予更多清醒的思索和关注———
假设:如果工伤在明天来临
案例:工伤绝对要以预防为先
每天清晨,付绪林总是第一个来到位于两路口中华广场的立太律师事务所,用他惟一的左手打开门锁,开始他一天的工作。傍晚时分,他又总是最后一个锁上门离开。自从1998年因工伤右手臂被截肢后,这位25岁的安徽六安县小伙子,已经跟随周立太及其团队7年了,其间从深圳辗转到重庆,身份也从一个打工者、工伤受害人变成了为更多劳动者提供帮助的法律工作者。
“现在在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有三个像我这样的工伤残疾人,周立太不仅帮我们打赢了工伤争议官司,还一直收留我们,最后给了我们一份工作。我们对他的感激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小付告诉记者。
1998年,中专毕业后付绪林来到深圳某台资塑胶厂打工,然而工作不到3个月,不幸就降临了。“当时我在操作粉碎机,按规范粉碎完成后需用手对机器进行清扫。我关闭了运行按钮,把手放入机器内……突然,机器不知为什么运转了起来,将我的手绞了进去……”
付绪林说,事后查明,故障原因出在机器因老化陈旧而失灵。“我们每天要干十三、四个小时,设备本来就很落后,又得不到检修保养。在我那个厂,像我这样的事故一共出了3起。”
当时年仅18岁的小付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右手臂,后来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当时老板只愿意赔3万多块钱,加上我们全厂的工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照以前的做法,赔多赔少全靠老板的高兴了,这个官司根本无法打。后来知道了深圳有个周立太律师,就去找他,最后在他的帮助下,厂里赔了我16万多元。”
记者在所里没有见到周立太,该所副主任白自强说:“每年5月是全世界劳动者的节日,但并不是说只在这个月才关注劳动者的命运和权益。工伤争议的案子占了我们所受理的三分之二以上,我感觉近两年这方面的法制环境有明显改善。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无疑是广大劳动者的一个福音,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又前进了一步。”
付绪林在所里做一些内务保洁之类的活,每天要接触不少工伤受害者,他希望通过记者转告打工仔打工妹们,工伤绝对要以预防为先,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但是假如工伤不幸在明天来临,也绝对不要悲观气馁,还有很多善良的人们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企业:保与不保的利益权衡
现状:工伤保险已覆盖百万劳动者
今年4月,重庆企业连续发生两次特大事故。一次是4月5日14时15分,位于合川市三汇镇的重庆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一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造成23名矿工死亡。另一次是4月21日晚10时25分,在雷暴雨中,位于綦江县的重庆市东溪化工有限公司乳化车间发生爆炸,造成了厂房被夷为平地,19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几天,工伤保险的赔付工作就已经展开。由于天府煤矿和东溪化工厂去年已经参加全市统筹的工伤保险,所以社保基金的工伤保险基金以最快的速度为伤亡者支付了伤亡补助金,每家企业都获得300万元左右工伤补助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关枢处长告诉记者,这两笔巨资对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如果它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赔付将由企业自己承担,企业也必然会由此背上沉重的包袱,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利。过去有不少中小企业往往就因为一次重大的工伤事故过不了赔付关而深陷泥潭,甚至倒闭关门,而且还遗留下一系列社会问题。”
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企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按理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现实是参保的情况并不理想。关处长介绍说:“根据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重庆2.9万户国有、集体、合资企业,10.5万户乡镇企业,44.8万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纳入参保范围,应参保职工达300万人以上。但重庆自从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工伤保险以来,经过一年多的不断努力,虽然目前全市42个区县已全部启动,工伤保险实际覆盖面已达到了101万人,可还占不到应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而按照有关计划,到2005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人数应达150万,2006年,所有应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均必须纳入参保范围,“今后的任务无疑是非常艰巨的”。
据记者了解,在全市应参保而未参保的那三分之二的用人单位里,有不少属于建筑和餐饮服务业。像建筑行业,重庆大约有150万从业人员,可以说有90%以上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还有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餐饮服务业,也有相当数量人员没有参保。目前参保踊跃的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像重钢、长安等,国有煤矿也全部纳入,但也有一些规模较大的民企如宗申、隆鑫没有参保,而对参保费用的考虑是企业和雇主不参加或拖延参加工伤保险的关键原因。“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工企业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员工不承担缴纳义务。因此为了节省费用,有的企业和雇主不参加或拖延参加工伤保险,这种观念意识是短浅的错误的,天府煤矿和东溪化工厂的事故就再次敲响了警钟。”关处长说。据了解,今年我市已把建筑、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职工列入工伤保险重点参保对象。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实,5月9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我市高危行业内的所有企业都要为从业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否则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为所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应将参保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公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作:大量劳动争议带来巨大难度
执行:尚需完善配套法规
23岁的成军徘徊在市劳动局大门外,几番鼓足勇气才走进信访接待室。成军的父亲成荣开是重庆打通矿务局石壕煤矿抽放队的工人,今年4月2日在一次安全事故中工亡。令成军想不通的是,父亲的去世完全是“旧伤未去又添新痛”。去年9月9日,成荣开因为一次机械事故,右手三根手指严重粉碎性骨折。但在因伤停工留薪期间,矿上按土政策每月只发100多元生活费。由于难以负担家里生病的妻子和80岁的老母,成荣开在今年2月伤情稍有好转就又勉强下井,最终酿成悲剧。
成军说,现在父亲的《工亡认定书》已经下来,但是去年父亲工伤后的《工伤认定书》却迟迟没有看到。父亲已经去了,但父亲去年的工伤怎样认定?又如何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赔付能兑现吗?父亲原来的工资是每月1000元左右,受伤后只发100多元,显然是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也直接导致了父亲后来的工亡。对于单位不合法规的做法,他找不到一个明确的弥补解决办法。“难道父亲的血白流了?!”他反复这样对记者也是对自己追问。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是非常好的,但在执行中由于出现劳动争议的量非常大,加之劳动部门的人手不足、财力投入有限以及劳动监察制度的不完善,在具体案例中处理起来难度非常大,这跟环保执法走的路类似。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并不是将一切责任都推向了社保,企业还要承担起条例规定的责任。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明确是参保的一个前提,也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立太律师事务所白自强律师谈到。
白律师介绍了他们受理的另一个案例。今年51岁的刘星明是巴南区接龙镇九泉村人,几年前被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招为临时工。2002年3月18日晚,他与同事在五四路砍树,不幸被一棵掉落的大树砸中腰部,经医院救治,重伤的刘星明虽保住了性命,但他的脊椎呈压缩、粉碎、爆裂性骨折,右边两根肋骨骨折,至今不能行走。2003年9月,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停止向医院付费,也没有交代如何安置刘星明。此后,刘不得不从病房出来,睡在医院的过道里。2003年9月,刘星明向渝中区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部门根据劳动部1996年266号文“工伤认定只针对企业及其职工”的规定,认为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属事业单位,不在受理范围,让他去找人事部门。刘星明又找到渝中区人事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该局根据有关规定,称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申请,且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刘星明不但“超期”,而且由他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不合程序,当然主要因为他是“临时的”。渝中区人事局也拒绝了刘星明工伤认定申请的要求。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仍然只针对企业员工而不包括事业单位人员,2004年后更明确了只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人员才能享受人事部门制定的有关工伤管理规定,但事业单位普遍招用的临时后勤服务人员遭遇工伤后却无法可依,造成像刘星明这样的几不管,实在是我国工伤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空白。因此我们呼吁国家能早日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白自强说。
市场:需要有针对性的细化和完善
前景: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并驾齐驱
五一期间,一艘印有“中美大都会人寿”的飞艇昼夜漂浮在山城的天空,吸引了众多市民的目光。又一家洋保险登陆重庆,这是否意味着一轮新的保险业大战即将启幕?其中又与工伤保险有何关系?
中美大都会人寿高层在开业时向外界表示,公司曾初步圈定了包括重庆在内的几个西部城市,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等多项指标进行了近4个月的调研。选择重庆是很看好重庆在西部开发战略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又是有3000万人口的工业重镇。2004年,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达60多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近50亿元。保费从2003年的58亿元增长到66.5亿元,寿险增幅高出全国平均增幅2.1倍,公司将会有很好的机会培育和发展这一地区的保险市场。
重庆保险业这块蛋糕的大小既已是有目共睹,社保的工伤保险与商业的人身意外险是否会产生对冲?现实情况是,据记者了解,劳动部门在推广工伤保险覆盖的过程中,已发现个别企业用已参加人寿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为由拒绝参加工伤保险,并说了一大堆理由,搞得双方都迷惑不解,难以定夺。
永安保险重庆分公司人身险部负责人李勇以业内人士的身份认为,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作为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险种是很有必要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之间有一些矛盾,但矛盾并不大,二者之间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缺点,不能说谁好,也不能说谁坏,各自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取谁舍谁,自主权在企业。“永安保险过去主要以产险为主,2003年开始推出寿险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发展很快。比如在建筑行业,民工多、流动性大、收入不固定,按工伤保险的参保规定以企业为主体难以操作,而永安推出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建筑工程项目投保,按工程造价计收保费,就比较容易。同样,对规模小、流动大、人员分散的出租车行业、餐饮业、个体私企,商业保险的操作性就较好。”
“最主要的,工伤保险只负责工伤范围内的保险,而意外伤害险不仅包括工伤的范畴,而且还包括私事、探亲访友、旅游等受到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年龄可以从婴幼儿直到老年人。”李勇说。
重庆市劳动局工伤保险处关处长坦言,工伤保险条例对某些行业的特殊性规定不是很细,因此在实施中带来困难,他们也正在研究如何借鉴商业保险的做法,对像建筑这样的行业采取按工程项目参保,制订出更详尽的地方性操作办法。但他认为,工伤保险并非一次性赔付了事,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需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不管多少全额报销,这有一个过程。工伤职工要评残定级,再按级别享受就业安置、医疗福利、伤残辅助器费等长期待遇。对于工亡的职工,还有丧葬补助金、死亡一次性补助金、供养遗属抚恤金等多项费用。“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意义是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它并不是包治百病,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并驾齐驱才是完美的。”-采写/记者钟斌
(记者联系:13032319623)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条例》规定:凡是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凡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有义务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重庆作为我国传统的重工业城市也是各类工伤的多发区,其中职业病主要为尘肺病,多是煤矿工人的矽肺,近年也出现过制鞋工人的苯中毒、化工企业的化学原料中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