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以前的粮食储备资金转为农民社保补助资金 目前,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一届政府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思想,我将其概括为“一要减负,二要补贴”。对如何减轻农民负担,已经在农村税费改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面部署,但对如何向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种地农民倾斜的农民补贴方式改革工作,却没有明确具体的有效办法。而这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难点所在,也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点和希望所在。 从创新农民补贴方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入手破解“三农问题”,不仅是因势利导的最佳政策选择,也可能成为新一届政府在历史上最有建树的领域。 从中国农业和农村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国际上农民补贴方式的演变趋势看,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主要用于启动和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农民补贴方式的制度化,有多重政策功效: 一是可以从制度上保障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形成农民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放大补贴的政策效应。 二是国家补贴可以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积极性,破解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种种难题。 三是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建立农村城镇化的进入机制,完善农民双向退出机制和规模经营双向扩大机制,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从根本上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恢复土地的增值功能,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储蓄自养和家庭保障的能力,真正破解“三农问题”。 四是可以将国家和社会的控制和稳定机制延伸到农村社会成员的家庭和个人生活中去,进一步完善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会保障为补充的稳定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中国农村的社会稳定。 五是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后续政策,有利于重建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保证计划生育国策的可持续性。 在粮食主产区可以“产品换保障”的方式成功地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农民直接以农产品缴纳保险费,国家按照财政提供的支持额度和农民缴纳农产品的一定比例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可以在绝大多数粮食主产区率先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满足农民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渴求。 如果将农民补贴方式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安全机制的重建、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转换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只需将原来用于粮食储备的资金转为定额补贴资金,完全可以在不增加甚至减少财政负担的情况下,由农民缴纳的保险费,就能满足国家粮食储备需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以低成本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完成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因此,农村改革应重视制度建设。从创新农民补贴方式入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恰恰可以在更有效地实现提高农民收入等政策目标的同时,建立起农村市场经济最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完成承包制实施以来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实现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质的飞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旦可以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土地保障能力不断弱化、提高农民收入难、启动农村市场难、扩大内需难等问题将从根本上化解。获得了制度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的农民也将从土地上真正解放出来。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不亚于土地改革的现代农村革命,其对破解“三农问题”的作用将会变得象目前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样重要。因此,应将其作为农村改革的重点,及时提上议事日程。 在我国总体已实现小康的条件下,完成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变革,需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需要增加投入和调整政策,但这一切主要取决于政治意愿,而不仅仅是经济条件。 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精神的具体行动。为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步伐,可首先选择在湖北、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进行试点和探索,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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