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对于千亿元的年金市场,此前一直被排除在外的保险机构,终于分得了 “一杯羹”。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名单中,除托管人外,8家保险机构跻身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行列。
作为首批专业养老险公司的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和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同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双重资格。此外,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获批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公司获批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共计8家保险机构榜上有名。
据了解,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制定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框架。根据这两个办法的规定,除企业自行成立的年金理事会外,企业只能选择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建立信托型的企业年金计划。平安养老险有关人士认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和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特点和资产配置与保险资金的运用非常接近,平安养老金可在借鉴以往平安集团投资经验的基础上,使自己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上更具优势。而太平养老险的何志光表示,太平养老险凭借完备的法人治理体制和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将把企业年金计划运作安全性和收益性进行有效结合。
据中国保监会预期,我国今后每年企业年金新增额将超过1000亿元。世界银行曾更为乐观地认为,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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