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社会保障费用的整体支出占GDP比重的多寡,代表该国社会保障水平,从社会保障各项目经费的分配比可看出该国社会保障政策的框架及其思路。所以,对社会保障制度较成熟国家的社保费用支出及其筹资渠道进行比较,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部分发达国家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比较 1、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等国家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年金、医疗保险、社会福利及其它给付)占其GDP之比来看,日本和美国社会保障项目费用支出的比例结构基本相同,皆为年金最高,然后是医疗。社会福利及其它费用支出最低,规模仅相当于前两项的1/3和1/4左右。 2、与美国、日本不同,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等欧洲国家的医疗保险费用规模最小,而社会福利及其它的费用规模相当大。其中英国、瑞典甚至超过年金水平,尤其是瑞典,社会福利及其它费用支出规模几乎是年金的1.5倍、医疗的2.7倍。这说明社会保障制度越成熟社会福利越高。 3、从上述六国情况看,社会保障总费用占国家GDP之比日本最低,为13.7%;其次是美国,为16.81%;瑞典最高,为32.14%,约是日本的2.34倍; 英国为22.83%,德国为29.07%,法国为 29.72%。 4、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包括老年给付、残疾给付、工伤补偿、疾病补助、老年残疾补助、遗产补助、家庭补助、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失业给付、保健医疗),主要集中在老年给付和保健医疗。老年给付和保健医疗的具体比例: 日本为5.6%和5.43%,美国为5.54%和6.75%,英国为6.64%和 5.66%,德国为10.11%和7.98%,法国为10.24%和7.89%,瑞典为 7.87%和5.68%。 5、失业给付费用规模因与各国失业率相关,所以在社会保障总体费用中所处地位不一(日本为0.38%、美国为0.36%、英国为 0.88%、德国为2.33%、法国为1.77%、瑞典为2.22%),但各国投入到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经费皆不低,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日本为0.12%、美国为0.21%、英国为0.44%、德国为1.34%、法国为 1.29%、瑞典为2.31%)。由此可看出促进就业、抑制失业在上述六国宏观经济政策中皆占有相当地位。 二、部分发达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比较 1、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等六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包括社会保险缴费、税收、其他收入、基金运作收入)占该国GDP的百分比分析,上述六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结构基本相同,皆是社保缴费 (雇主、雇员)居第一位(日本1998年为10.69%,美国1995年为8.86%,英国1998年为15.03%,德国1996年为19.51%,法国1998年为20.31%,瑞典1998年为17.52%),然后是国家从税收中拨款支持。至于其他渠道,诸如基金运作收益、资产收益等所占比例很少。 2、基金运作等其它经费来源规模与政府税收拨款规模呈反向关系。如上述六国中,日本基金运作收益等其它社保经费来源占GDP比例最高,为2.51%,而政府税收拨款所占比例则是六国中最低的,为4.14%。英国其它渠道来源是0.21%,为六国中最低,而政府税收拨款达13.99%,仅次于瑞典的16.6%,但因其社会保障总体费用占GDP之比低于瑞典7个百分点,所以可以说英国政府对社保资金的支持程度是上述六国中最高的。 3、为减轻政府对社保经费的负担,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应重视对社保基金的资金运作,以获得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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