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价保险企业经营素质的必要性 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时间不长,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保险企业作为保险保障的供给主体,其经营行为和自身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水平和程度。因此,对保险企业的总体经营素质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和评价,已经成为保险行业发展多方面的要求: 1.1 是加强保险监管,完善保险市场机制,规范保险市场的要求 保险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市场有效、健康发展,保险企业是监管的具体对象、保险监管的方式和手段通过保险企业在保险市场上得以体现。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保险企业进行总体素质评价,可以促使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 1.2 是保险企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健康、稳定发展的要求 对保险企业进行素质评价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管理水平; 1.3 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寻求良好保险保障的需要 由于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比较强,在我国目前保险中介组织(如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估损机构等)发展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企业素质的评价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企业各个方面的经营状况,并据以进行投保选择。 2.评价保险企业经营素质的基本思路 从满足保险行业监管要求的角度出发、对保险企业进行总体素质评价的工作可以如下思路展开:(见下图) 评价思路示意图 对企业进行总体素质的评价分两个层次来进行: 第一个层次为行业监管层次(如图中左半部分所示)。 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企业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组织保险业内有关专家及权威人士研究确定,然后确定评价指标的衡量标准,以一定的评价方法为基础,对市场上的所有保险企业逐一实施具体评价,需要的话,还可以根据各个保险企业的评价结果,对保险行业和市场进行总体评价。每次评价的结果可以随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衡量标准以及采用的评价方法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监管机关的名义,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向社会公布,起到一定的公众监督作用。第二个层次为企业自我评价层次(如图中右半部分所示) 在这个层次上,企业可以从行业监管部门确立的总体评价指标体系中选择一部分企业认为相对重要、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策略的指标(这当中必须包括监管部门要求的一些必选指标),进而据此指定企业发展计划,以此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年度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第一层次的评价结果和企业有关计划指标进行比较,发现问题,调整计划,指导下一年度的经营发展策略。 3. 一个可能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能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证价指标体系,是对保险企业进行总体素质评价的关键。一 个保险企业的经营素质基本上可以从安全性指标、客户服务指标、收益性指标和成长性指标等四个方面来衡量。 3.1 安全性指标 衡量企业的承保能力和对保户的偿付能力大小,可以细化为以下指标衡量: ●资本金充足度 ●赔款准备金充足度 ●风险准备金提取 ●再保险 投资计划等 3.2 客户服务指标 衡量企业在客户服务方面的具体表现,可以细化为以下指标衡量: ●出险理赔的速度与质量 ●对客户培训与咨询 ●客户投诉记录 ●客户总体满意程度等 3.3 盈利能力指标 从两个方面衡量保险企业的盈利能力: 3.3.1 收益类指标 ●税前盈余 / 年度实收保费 ●(税前盈余 + 非赔付成本) / 年度实收保费 ●投资收益/平均投资总额等 3.3.2 成本类指标 ●非赔付成本/年度实收保费 ●管理费用 / 年度实收保费 ●手续费/年度实收保费 ●人工成本 / 年度实收保费 3.4 成长能力指标 ●年总保费增长率 ●不同业务年保费增长率 ●保单数量增长率等 4. 结束语 在国际上,对保险企业的总体经营素质评价工作一般都是由独立的市场中介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来进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客观、独立和公正。但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由保险监管部门牵头,结合一定的监管目的,对保险企业实施不同层次的素质评价,既可以对保险市场的经营行为起到一定的政策导向作用,又可以促使保险企业规范经营,加强企业风险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对我国急待整顿和规范的保险市场来说,是相当必要和紧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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