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由于保险法的修改,人们对“第三领域”的关注日益增多。本篇文章对“第三领域”的有关概念、特点、理论及在我国发展的前景等进行了介绍、分析。 第三领域的概念及演变进程 第三领域的概念是从日本引进的。日本的《保险业法》中将其定义为“约定对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该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是指介乎寿险和产险公司传统经营范围之间的领域,即我国的健康险和意外险领域。为增强保险市场的活力,1965年日本保险管理当局裁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既不属于人寿保险也不属于财产保险,而是属于第三领域的新险种”。但是为避免两个业界的全面竞争导致市场混乱,影响公众利益,当时也规定寿险公司不把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单独产品销售,产险则在现行特约的基础上不再扩大疾病保险的范围。但是,在经过1996年的保险业法修改后,人寿保险公司和产险公司对第三领域相互渗透的问题又被提上日程,并在2001年7月实现了完全自由化,两业皆可以自由销售第三领域产品。 在我国,对开放第三领域的要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庞大的第三领域市场也吸引了众多经营主体的关注。今年5月22日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现有保险法中“健康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由寿险公司专营”的规定作出修改,将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修正案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健康险和意外险市场有可能成为我国市场的第三领域。 意外险和健康险被列入第三领域的理论分析 意外险和健康险被认为是“第三领域”有其理论上的依据。因为这两类险种都是以人的身体为标的的,所以在分业经营初期,政府一般将其划入寿险的经营范围,但是根据保险经营的一些基本特点,两险业务也应该被纳入产险公司业务范围,这是因为: 1)产险经营的费率厘定以概率统计为前提。 寿险一般是以人的死亡这一统计学上发生概率比较明显的风险为对象给付一定金额的,事故发生的频率及波动幅度都不大,可参照统一的生命表较精确地厘定费率;而产险是以不确定的偶然性事故发生为前提,费率厘定建立在拥有大量同类型事故资料的基础上,需要对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通过统计进行推测,如果偶然性的重大事故发生,而费率厘定失误的话,又没有建立更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公司会面临破产的命运。与此类似,两险在经营中也是以类似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为厘定费率的依据,而非寿险的生命表。 2)产险经营一般以一年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寿险合同一般是长期性合同,带有储蓄的性质,以每份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核算周期,而产险一般以一年为会计核算周期,费率计算的错误可能在一年后得到修正。而两险通常也是实行以一年为一个核算周期的办法。 3)产险经营收益主要来自“费差益”。 和寿险收益主要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不同,产险经营收益主要来源于“费差益”,即预定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一般来说,两险的经营收益也只能来源于“费差益”。 4)产险经营以补偿事故实际损失和费用支出为目的。 与寿险的针对人的生存或死亡实行定额给付不一样,产险经营以补偿事故发生后的以市价计算的物质损失和实际的费用支出为限,一般实行非定额补偿,被保险人不能不当得利。两险的赔付也是按照这一原则,根据伤害程度大小,按照保额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一定的补偿。尽管有部分意外伤害保险也采取定额给付的办法,但那一般是考虑到定损困难而采取的一种简便措施,其本质上还是以补偿事故实际损失和费用支出为目的的。 第三领域经营的特点 与传统的产险或寿险都不同,在经营中,第三领域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要求产险公司要以新经营思路来参与第三领域的竞争: 1)公共性第三领域产品具有公共性。这是因为发生意外事故或重病后,消费者对应该如何找到合适的医院、获取适当的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医疗水平高)并不清楚,而且救助方案也需要得到保险公司的帮助和认可,因此相对于信息不完全的消费者来说,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性,保险公司掌握了有关医疗、医院、医生、社会救助方面等最完善的信息,甚至使没有参保的人也可以从中获取有价值信息。 2)专业性健康险和意外险都是针对人体的生命提供补偿和保障安排,这需要相当专业的医学及其它知识,才能准确了解和控制风险。所以很多公司在经营两险中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医院,或与医院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保险公司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发产品和进行核保、核赔,并指导客户就医。 3)网络性经营两险需要形成规模优势,而且服务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只有在网络健全的情况下,才能为客户提供最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网络资源在经营中至关重要,有效的网络可以实行对发生意外伤害与疑难杂症的人进行及时的、全球性的救助,给客户提供更充分的保障和服务。 4)成本支出集中性与传统的产险不同,第三领域业务一般在展业初期要支付大部分的预定费用,用于体检、佣金等支出,这使得第三领域在核算中的费用分摊与传统产险有很大区别。 我国“第三领域”发展展望 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行、人们收入水平、保险意识的提高,尤其是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加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越来越高,“与对死亡的恐惧相比,对生存的担心变得大起来了”,人们越来越需要面对生存的风险,可以预见,在产险公司进入第三领域后,我国新型保险产品的数量和保费规模都会急剧扩张,使消费者福利增加,给我国民族保险产业的发展带来又一个机遇。 两险市场给我国的保险供给主体也留下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据《2001年全国保险业经营状况分析》报告显示,2001年我国短期人身险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1.63亿元,占全年人身险业务的8.54%,其中意外险全年保费收入73.76亿元,同比减幅6.7%(但仍比1999年增长了近12%);而短期健康险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7.87亿元,同比增长153.93%。但目前我国两险市场的承保率还很低,不到10%,保障水平也不足,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各保险公司大力拓展,学习先进经验,开发适宜产品,进行营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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