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保险法》实施,体现了对被保险人的保护; 中国保监会晋升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与银监会、证监会一起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 车险、航意险实施新的费率管理制度,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 保监会加大对行政法规调整的力度,营造更宽松的保险市场环境; 健康分红险叫停,分红面临信任危机; 人保财险在香港主板市场挂牌上市,中国保险公司实现上市零突破…… 可以看出,这一年保险业的重点开始从高速的市场规模扩张向加强结构调整、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演变。 监管核心转向偿付能力 2003年,保险界最引人注目的是监管核心的转移。过去十年,中国的保险公司一直采取追逐市场份额的策略,这种策略加上不科学的定价机制带来的是利润降低甚至亏损。保费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投资控制力差,再加上央行多次降息等因素,我国寿险业总体上资本不足,存在金额庞大的利差损失,财险公司也存在准备金不足的问题。长此以往,保险公司将面临支付危机和经营困难,还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因此,保险监管必须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转移。 去年年初开始,保监会就定下将一年的工作重点放在对偿付能力监管上的基调,引入最低偿付能力要求规定,以加强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调控。以此监管核心为指导,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了保险业要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新思路,之后保监会在行政法规方面进行了较大力度的调整,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比如,机动车保险费率全面放开,航意险作为费率条款自由化改革过程中最后一块行政色彩较浓的业务,也在改革后全新面世,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公布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放宽企业债券投资限制,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首次出现允许自然人投资保险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等规定,降低了保险业的门槛;颁布实施《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不仅规范了保险外汇业务的操作管理,也让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活起来。 国有保险公司改制上市 2003年,对保险业来说要记住几个重要的日子。11月7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在海外整体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12月17日、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带动了香港保险股的强劲走势。两大公司成功亮相国际资本市场成为过去一年的一大看点。 年底,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其旗下两家新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在北京挂牌,为2003年我国国有保险体制改革又添上了完美的一笔。从资本结构单一的国有保险公司,到股份制保险公司,再到上市公司,占我国保险业将近三分之二市场份额的三大国有保险公司在去年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业内人士认为,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成功,突破了多年来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体制瓶颈,为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打开了通道。但专家也指出,国有保险公司要彻底完成这场脱胎换骨的变革,仍然任重道远。各家公司要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和外部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等方面下苦功。保险公司上市后,从近期看,必须实现从规模经营到效益经营的转型,通过重新调整产品结构和服务定位,淘汰非效益险种,实行分支机构重组,从服务中提升产品价值。 2004年,在转型中前行 展望2004年,中国保险业将实现两个方面的重要转型。首先,是实现由规模经营向效益经营的转型。人保财险和中国人保在海外上市,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将开始真正用国际标准来要求和评价。两大公司上市后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将效益放在优先的层面。而中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也要求保险企业真正实现由规模经营向效益经营的转型,那种单纯以保险费收入论长短的经营思维将面临严峻挑战。 其次,中国保险业将实现由单一公司架构向集团公司架构的转型。2003年,随着三大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和集团化改制的完成,中国保险市场事实上已经出现了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再保、太平洋、平安等五大集团公司。通过集团化经营,可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集团,实现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集团化经营模式下,可以进行金融混业模式的尝试,可以大规模地吸引国内外资本,并通过资本杠杆实现保险企业之间的兼并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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