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保险知识,树立保险公司的自身形象,这既是保险公司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也是发展保险事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然而,如果不把握好宣传的主旨和侧重点,也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使保险宣传适得其反,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不能得到完美的统一。当然,保险宣传有内外之分。笔者这里讲的主要是对外部的宣传。依笔者之见,这种宣传应从如下几方面避免出现负面效应。 形象宣传,切忌给人以“花百姓的钱不心痛”的印象。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保险公司在闹市区、交通要道等醒目地段,不惜花重金竖起广告牌;还有的通过对大型社会活动赞助、捐款等,换来冠名权,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这样做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有时未必达到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的效果。就说竖牌子吧,花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究竟值不值且不论,就说作用有多大?了解的人知道这是在做广告,树形象,是这个公司有实力的表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该公司就在附近;还有赞助、捐款换冠名权的,老百姓并不理解:“保险公司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去扶贫、搞点公益事业活动?这可是积德行善、关爱社会的好事啊!”还有的批评保险公司“花老百姓的钱不心痛”。 实力宣传,切忌使民众得出“保险行业是暴利”、“效益是保险公司惜赔的结果”等结论来。有的保险公司在宣传本公司的实力时,往往都讲收了多少保费、获得多少利润等。应该说这是反映实力的重要方面。但怎样客观、全面地讲好,确实应当斟酌。讲实力更应该讲为社会承担了多少风险,赔出了多少赔款,为多少企业、单位、个人和家庭补偿了多少经济损失等;还有的公司在宣传自身的实力时,喋喋不休地讲本公司在国外引进了多少高级管理人才、多少精算师等。人才当然是实力的重要表现,它对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层次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无疑是很重要的。但老百姓却认为,你引进的那些人才,无非是考虑对保险公司有效益的经营,对保险公司是有好处,但对老百姓却是“算到了骨头,剔光了肉”,保险公司越是有效益,我们越无利可图。 业务宣传,切忌片面性。一些老百姓为什么总说“保险公司说的和做的不一样”,“宣传时该说的话,到了赔款时才说”,说到底是业务宣传有片面性。话没讲到位,让老百姓对业务了解如同“雾里看花”。因此,在业务宣传上,必须准确、全面地阐述保险条款,对其中的权利与义务、投入与回报、责任与免责等关系一定要阐述明白,决不能搞“一分法”,讲绝对话,更不能进行错误的诱导或者用本身的一个险种诋毁别人的另一个险种。 典型宣传,切忌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保险业的典型,应该说都是精神(服务)与物质(保费收入)的统一体,不仅为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也创造了社会效益。同时,本人的经济收入和待遇也会是很高的。然而,在对外宣传这些典型时,我们就不能太专业化了,必须大力宣传他们关爱社会、服务民众和干事业的奉献牺牲精神,尽量回避他们较高的经济收入(特别是佣金收入)。因为民众对保险业务员(营销员)过高的佣金收入已十分反感和疑虑,认为这些人吃自己的“肉”太多,担心从他们交出的保费中提取佣金比例过高,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太多,回报难以实现。 总之,保险宣传也是一门专业,一门学问。只有区别对象,认真把握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不同的侧重点,才能使保险宣传对保险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反之,保险宣传就容易事与愿违,产生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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