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是当代先进保险经营中的重要理念,它包含保险人在承保前对标的与风险的选择及承保后的防灾防损活动。由于保险是社会化、科学化处理风险的手段,保险经营者是风险转嫁的承担者。作为经营风险的保险人,如果没有对经营风险所应持有的科学态度,非但不能履行对被保险人的承诺,甚至会污染保险市场,使保险业的发展偏离健康的轨道。长期以来,重展业轻防灾、重收保费轻视核保是我国保险经营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而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使保险公司丧失了经济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世纪之交的中国保险市场正处于开放的黄金时刻,在保险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我国保险经营者有必要冷静地重新调整经营理念,将中国的保险业健康地带人二十一世纪。 (—) 自80年代初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80年代中期保险供给主体增多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着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偏重招揽业务、疏于对标的风险检查的不良状况。 1997年10月17日哈尔滨市的桃园大酒店发生重大火灾,损失百万余元。该酒店开业前,消防部门因该酒店内部的防火系统设施存在严重问题而强令其停业整顿,但该酒店却置若罔闻。与此同时,某保险公司却三番五次地动员其投保,拒绝投保的酒店在惨案发生时后悔不已。1998年5月5日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重大火灾,烧毁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参展的348个厂家的摊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87.8万元。该家具城周围没有消火栓,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对这样的标的,某保险公司却予以了承保。时隔7个月,北京乃至华北地区最大规模的灯具市场(华龙灯具)发生了重大火灾,仅有极少财产被救出。华龙灯具批发市场在事发前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私自搭建多层活动房屋;没有消防栓系统;没有消防分区;市场内电线交错混乱不堪;消防通道不畅。对此,消防部门就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然而,某保险公司却承揽了3318万元的保额。1998年,某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新落成的办公大楼在尚未通过消防安全检查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时就擅自启用,被当地消防部门查处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保险公司的大楼为9层、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楼内的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等设施均不能有效使用;楼内的160平方米附属用房也未经消防审核就擅自施工,并作为锅炉房、水泵房使用;大楼的院内违章建有储量5立方米的地下柴油储罐。 上述事件的发生并非短期内的偶然事件,而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界普遍存在的漠视风险管理的必然结果;是我国保险经营状况的一个缩影,暴露出无视风险管理经营的缺陷。 (二) 理论上讲,保险人应在对投保标的进行严格核保之后才能承保,并应在承保后要经常对标的进行防灾检查。但是,在实践中上述悲剧为何不断重演?保险人为何对存在极大的风险因素的标的却“不知险”而保、“明知危险”还承保?保了就“束之高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错误呢? 在我国的保险经营者中,或多或少存在着“风险管理无用论”与“风险管理有害论”的潜意识。认为保险公司招揽客户、增加保费收入是最为重要的,它是保险经营的核心,其他则都属于次要的。认为如果保险公司提供良好的风险管理服务,承保质量要求严格的话,就不易发生保险事故,就不易使保险的补偿或给付职能有所体现,对于正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保险业而言,人们的保险意识本来就很淡薄,严格的风险管理会使保险公司的业务更难以开展,人们更认识不到保险的益处了。反之,如果经常发生灾害事故,人们容易认识到保险的意义,会刺激保险的需求。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及其机构的设置都呈现了“不设防”的特点。如许多公司只向下属公司下达保费收入考核指标;或下达了系列考核指标,保费收入也是最重要的硬指标。许多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防灾防损部门;或有防灾部门,人员与财力的配备少。 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使风险管理意识更加淡薄。目前我国境内已有25家保险公司。在激烈的竞争条件下,许多保险公司认为抢占市场是获取竞争胜利的前提,而评判占领市场与否的标准就是保费收入。因此,我国保险公司间的竞争大都表现在价格大战与盲目承保上。1997年8月18日,11号强台风造成浙江省近200亿元的经济损失。奉化市是个水灾多发区,在这次11号台风中中山罐头厂遭受了极严重损失。该厂在此次台风之前的8年间,先后3次受灾,也先后更换了3家保险公司。最初该厂的承保人是A公司,连年的赔付使A公司提出划线承保、风险共担的要求。对此,中山罐头厂转投B公司,B公司无条件地欣然承保。由于保险公司在如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取胜问题上的认识有偏颇,从而导致了保险公司的劣质承保、无视防灾。 我国的有关保险法规以及保险监管部门不适当地强调了保险费的地位。根据我国《保险法》及《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采取的是保费审批制。据《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费收入增加数额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增加人民币1亿元,可在业务活动区域内申请设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保费收入每增证人民币5000万元,可以在辖区内申请设立一家支公司。支公司、分公司保费收入每增加人民币2000万元,可以在辖区内申请设立一个办事处。不言而喻,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保险经营活动的组织基础,但也是风险在空间上进行分散并谋求稳定经营的基本单位,只看业务收入,不察稳妥经营,大量基本单位的风险隐患必威胁保险大厦的安全稳固。 (三) 保险人盲目承保、不防灾防损,易诱发不良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易误导保险消费者松懈风险防范,易纵容对财富不负责的行径,易使公众对保险产生怀疑、对保险公司失去信赖,甚至认为保险公司是冒险公司,最终必然是增加了保险公司与社会的风险成本与风险代价。 早期的商业保险只是一种财务型处理风险的方法,在灾害事故发生后提供经济保障。而现代的商业保险已经将预防、抑制等技术型风险防范手段与财务型的保险相结合。不具有风险管理性能的保险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保险,它只能在事故发生后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具有风险管理功能的保险则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保险,它不仅能在灾害事故发生后提供财务上的保障,而且能提供灾前的风险管理服务。这些观点早巳成为当今保险业发达国家的共识。德国的保险公司内部设有防灾技术研究机构,它们的防盗技术研究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广为全球使用的汽车安全带也是由其研制的。日本的保险公司内部设有防灾部门,专门从事对公众提供防灾的义务宣传活动、为客户提供防灾的技术指导服务。日本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已渗透到国家有关的立法及其他行业之中。日本保险业界所提出的有关防火、抗震的建议为建筑业所采纳;汽车厂商在生产汽车的安全装置与防护装置时要听取保险界的意见。在美国,即使保险消费者购买的是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公司的职员都要登门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诸如电线、开关的检查等等,使客户倍感安全与信赖。世界排名第13位的美国丘博联邦保险公司是以其风险管理著称,其优良的风险管理服务不仅没有丧失客户与市场,反而吸引了更多的客户,一些大集团都慕名而投保丘博公司。 事实表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不仅保费收入居世界领先地位,它们的风险管理也同处国际领先水平。保险业务的扩展与严格的风险管理不是矛盾的而是保险经营的双刃剑。保险人承保的是概率论、大数法则及可保风险规律限定下的风险而不是无所约束的危险,将保险业务的扩展建立在违背保险运行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是危险的。 保险业是专门承担风险并对风险进行社会化处理的行业。保险行业的特性,使保险从业者对风险的认识较为全面和深刻。长期与风险接触,为保险经营者积累了大量的原始数据、丰富的灾害事故成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等资料。倘若我国保险业者不能充分地开发、利用这些风险资料,那么,无论是对风险管理资源还是对社会都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我国已有为数不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在经历了片面追求保费的不良后果中觉醒,转变经营理念,注重风险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中保长沙分公司由于进行风险管理活动,使l78个单位的3.4亿元的财产免遭1998年的洪水之灾。该公司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实际上,即使购买了保险,遭灾受损的单位若要恢复正常的运转需要耗费相当的精力和时间的。据统计,出险单位因运转中断所造成的间接损失通常为4—5倍于保险的赔偿。因此,善于经营的单位,其购买保险的目的已不仅仅是为了转嫁风险、获得保险的事后补偿,还在于能获得保险人的精良的风险处理技术上的指导。 但是,目前在我国能将风险管理融于保险经营活动之中的保险公司凤毛麟角,要使这一局面有所改观,保险公司自身要重新省识经营思想,保险同业要创造竞争于风险管理等服务的氛围,保险法规的制定、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应引导保险公司致力于风险管理型保险的发展。 总之,我国保险人能否运用科学的思想与方法经营风险,关系着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方向,也关系着我国国民与单位团体的风险意识与能力的普及与提高。保险应该是保障与安全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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