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涉外并购逐步升温。一项统计调查显示,2002年涉及中国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交易总值较上年翻了两番,逾300亿美元,占亚洲地区(除日本外)同类交易总额的五分之一。2003年第一季度,虽然并购总额下降20%,但与中国企业相关的交易仍占到交易价值的16%。人们纷纷预测2003年将成为“外资并购年”。 虽然并购是一种快速扩张、赢得超常规模发展的有效手段,但并购面临的风险也是巨大的。根据麦肯锡公司“企业领导中心”对116起企业并购事件进行的调查,成功的比例只占23%。况且跨国并购还要面对诸如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的多种可变因素,经营风险、交易风险、汇率风险甚至是恐怖袭击与骚乱都可能影响到跨国公司的经营。因此,如何为中国的跨国公司提供风险保障,已经成为世贸背景下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保险产品的统括创新与国际匹配将成为商业保险公司迎接国际化的先行步骤。由于跨国并购与跨国投资的不断发展,原来不同经济体之间的交易可能被内部化的集团公司内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取代。国际贸易风险、海上风险、普通财产险的表现形式与作用主体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风险内部化的趋势使得跨国公司内部对一揽子的统括保单产生较高的需求,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注意为客户设计一条龙、低成本的保险服务。另外,跨国战略的内在规定性在于国际化,任何仅从母国或东道国保险市场出发的保险安排已经不可能适应大型跨国公司降低保险成本、提高投保效率的需求。因此各种保险安排在宗主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税收匹配、外汇匹配、时间匹配等变得异常重要。每个跨国公司在作出投保决策时,必须在宗主国投保、东道国投保、再保险甚至是DIC(一种针对国别保单差异设计的险种)保单中作一个选择,以使自己的保险成本最低、赔付最及时、享受服务最周到。这就为保险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首先必须在保险产品创新上下工夫,开发包括DIC保单在内的跨国保险险种。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跨国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共同为跨国公司设计与税收、外汇相匹配的保险保障,并提供跨国理赔服务。 其次,在世贸框架下加速建立双边与多边政策性国际投资保险。海外投资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因投资引进国政治趋势动荡所引起的投资损失的保险。作为我国投资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将援助我国资本投向国外以获得高额利润。近年来国际投资的环境变化迅速,敏感事件时有发生,东道国外汇汇率的波动、国有化问题、恐怖事件与政治骚乱都成为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而这些风险的承保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困难较大,政府必须出面作一定程度的担保。世贸框架提供了一个多边一揽子协议,原来建立在国内法基础上的单边政策性投资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不仅要单独制订一部分海外投资保险的制度、设立相应保险机构,还要求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建立双边或多边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即要求与投资接受国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协定)以通过投资国的确认。无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政府间协议,均具有国际法性质,在这种法律形式下,海外投资保险与保证协定紧密相连,其有关内容通常在双边或多边协定中得到体现。与此相关联的投资保险适应条件的确认、保险期限与赔偿处理的调整过程也因此变得更为艰辛。 再次,完善跨国保险配套服务体系,促进跨国风险管理方式多元化。由于国际风险状况极为复杂,东道国经济环境风险、政治风险、外汇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文化风险各种不同风险因素相互交错,颇为棘手。因此综合性的风险管理对跨国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在做好保险产品规划的同时,提供相应风险管理配套服务将成为提高国际保险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另外,由于跨国公司规模较大,在自身的范围内实现风险的集散是有可能的。在跨国战略与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任何节约交易费用提高运作效率的措施对跨国公司来说都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因此自保可能作为一种重要的、替代保险的风险管理形式受到跨国公司的青睐。国家对大型跨国公司成立专属自保公司以及其认证与税收配套问题可以适当加以考虑。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化风险分散机制。国际化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十分复杂而宽泛的运作机制,它涵盖了两套最大的社会化风险处理机制: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作为保险不仅包括前文所指的政策性保险、一般商业保险,还可能包括国际再保险、专属保险等各个领域;作为证券,它将涵盖与股权分散相关的环节(例如巨灾证券化等)。在国际化风险分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要数国际大型再保险公司、劳合社承保人和所有国际保险合作组织。另外,作为产融联合的一个重要思想,跨国公司在与金融业的配合与协调发展中地位突出。如何在金融混业的背景下解决保险、银行与跨国公司三方的利益分配问题和风险转化问题也是研究跨国公司国际化风险分散的重要思路。总之,开放与全球化背景决定了中国企业跨国战略实行的紧迫性与必然性,而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保险如何完成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将是一个不容忽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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