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险公司绩效的评价,不能只限于保费或利润一个指标,而必须通过一系列指标,对产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价,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不仅关系到对被评价公司自身绩效的全面认识、判定,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引导、规范、约束产险公司的自身行为,使其行为不断趋于合理化、标准化,并进而达到科学化、最优化。 一、设置及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保险理论为指导,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和经济规律的要求,每个指标的概念要科学,内在涵义要确切,计算范围要明确,计算方法要简明。 2.系统性原则。指为保持产险公司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始终处于良好运行态势,必须依据产险公司经济活动的先后次序设置一系列的评价指标。既要反映承保状况,又要反映理赔状况;既要反映经营状况,又要反映管理状况、效益状况。 3.全局性原则。指反映产险公司各个环节经营、管理状况的指标很多,我们只能按其重要程度的大小,抓住主要方面,对事关全局性的指标进行选择,保证指标体系的少而精,而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一罗列。 4.可操作性原则。指计算评价指标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要有可靠的来源,以确保指标的真实、准确,进而保证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可信性。 5.可比性原则。指选择的评价指标,应该舍弃总量指标,以避免因各地区经济总量不同,从而造成产险公司因客观上存在的总量指标不同,不能直接进行比较的困难;选择相对指标,以求在各个公司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6.稳定性原则。指评价指标一旦选定,就要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这不仅便于被评价公司之间的横向比较,而且也能够对被评价公司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其自身发展规律。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一)反映经营状况的指标 1.保费增长率:指不同时期的保费收入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保费收入 保费增长率=————————×100% 基期保费收入 选择此项指标的意义在于,保费收入是产险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源头,没有保费收入,其它活动将无从谈起。 2.市场占有率:指某公司保费收入占其所在地区总保费收入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某公司保费收入 市场占有率=————————×100% 某地区总保费收入 该项指标考虑了同业竞争因素,反映了公司竞争实力、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可以弥补保费增长率指标的不足。 3.产险深度:指产险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保费收入 产险深度=————————×100% 国内生产总值 该指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产险业务发展状况的通用对比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险业务发展程度,全面揭示产险业务发展的未来潜力和可拓空间,可以弥补保费增长率指标的不足。 4.人均保费:指产险公司每个职工平均收取的保费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保费收入 人均保费=————————×100% 职工人数 该项指标从活劳动投入的角度反映了劳动效率,有利于产险公司自觉控制职工人数,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反映管理状况的指标 1.赔付率:指产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赔款支出总额占同期保费收入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已决赔款 赔付率=————————×100% 保费收入 该项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产险公司的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对比情况,是强化业务管理、提高业务质量、优化险种结构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是影响利润指标的最重要的因素。 2.费用率:指费用支出与保费收入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费用支出 费用率=————————×100% 保费收入 费用支出既包括营业费用,又包括手续费。该项指标能够正确反映产险公司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有利于控制产险公司的中间消耗;其指标的高低直接影响利润的多少; 3.结案率:指已决案件占出险案件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已决件数 结案率=————————×100% 已决件数+未决件数 该项指标能够正确反映承保标的出险案件的结案进度,是实现产险公司稳健经营、防止为了目标责任考核而出现短期行为的重要约束手段,结案率的高低、结案进度的快慢对利润的大小以及产险公司的信誉有着重大影响。 (三)反映效益状况的指标 1.利润率:指利润总额与保费收入对比。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利润率=————————×100% 保费收入 选择此项指标的意义在于,利润总额是反映产险公司经营效益最重要的指标,反映了单位保费收入所能带来的收益和最终经营成果。 2.人均利润率:指产险公司每个职工平均创造的收益。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人均利润率=————————×100% 职工人数 该项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单位活劳动所创造的效益;同人均保费指标一样,也有利于产险公司自觉控制职工人数,并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期末、期初所有者权益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期末所有者权益 资产保值增值率=————————×100% 期初所有者权益 选择此项指标的意义在于,所有者权益全面地反映了产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是一个公司发展、壮大程度的综合反映。 三、产险公司绩效综合评价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方法 前文所介绍的绩效评价十大指标,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产险公司的绩效,各项指标的性质不同,计算方法不同,计算结果也不同,不能对一个产险公司做出全面、准确、综合评价。十大指标,同一年份,互有高低,不能在不同公司之间做出比较;十大指标,不同年份,起落变化,不能对同一公司做出动态分析。因此必须把产险公司作为一个总体,在考察和计算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数值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找出同度量因素,使各项不能直接加总的指标,转化为可以直接加总并进而得到一个综合性的指标,用以对产险公司总体状况做出全面、综合的评价。这个科学的方法就是综合指数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指标数值×100 产险公司综合指数=Σ(——————————×权数)÷总权数 同期该项指标标准值 综合指数以100分为基数,越大于100,反映产险公司绩效越好;越小于100,则越差。 (二) 注意事项 1.各项指标标准值的选择。各项指标标准值的选择,直接关系到综合指数的高低,因此,必须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慎重选择。具体有以下四种选择方式:(1)选择行业十大指标的平均数作为标准值。标准值若动态取值,则只适用于行业间各产险公司绩效的评价,若静态取值,则适用于行业内各系统不同时期的动态评价。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行业市场占有率指标为100%,故其标准值应取值为100%除以产险公司个数;行业保险深度指标是各个产险公司保险深度之和,故其标准值应取值为行业保险深度除以产险公司个数。(2)选择系统十大指标的平均数作为标准值。与第一种方式一样,标准值也可以动态取值或静态取值,以适用于某系统内部各公司之间的评价,或系统内某一公司不同时期的动态评价。(3)选择本公司前三年十大指标的平均数作为标准值。采用这种办法,标准值本身是个静态值,在外部经营环境不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保持长期不变。因此,这种办法更适合于对同一个公司不同时期的动态评价。(4)选择本公司历史上绩效最好年份的各项指标作为标准值。同第三种方式一样,标准值本身也是个静态值,它不仅适合于对同一个公司不同时期的动态评价,而且有利于同历史最好时期进行对比,寻找差距,强化管理。 2.权数的确定。权数是对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起权衡轻重作用的数值。为了计算方便,总权数一般取值100,各项指标的权数取值要根据其重要程度大小加以确定,但权数之和要等于100。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产险公司的特点,保费增长率的权数应为15,市场占有率为5,保险深度为5,人均保费为5,赔付率为10,费用率为10,结案率为5,利润率为20,人均利润率为15,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当然,这只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到某一产险公司,可以针对某一时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对上述权数做相应的微调。 3.逆指标的技术处理。保费增长率、市场占有率、保险深度、人均保费、结案率、利润率、人均利润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这八项指标,数值越大,反映产险公司绩效越好,反之则差,它们均属于正指标,可直接应用综合指数公式;赔付率、费用率这两项指标,数值越大,反映产险公司绩效越差,反之则好,二者属于逆指标。逆指标不能直接应用综合指数公式,必须做技术处理。具体方法是,在计算中把公式中的“某项指标数值”与“同期该项指标标准值”相互调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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