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几年银行保险是中国寿险业的一个亮点,但这种新业务在实践中暴露出了种种不足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3月18日,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办的“银行保险”高层论坛上,有关人士纷纷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通过建立资本纽带来促进寿险公司与银行进行深层次合作,成立专业银行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发展很快问题不少 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多个合作伙伴。2003年,全国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765亿元,占当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6%。 但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指出,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误导的问题。银行柜台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相比,套用银行“本金”、“利息”、“存入”的概念。 其次,现在的银行保险产品基本上没有能够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存在单一化问题。目前销售的产品绝大部分是趸交型的分红储蓄产品,占比达到90%以上。 第三,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短期代理协议,随意性很强,无法保证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寿险公司只能以手续费为竞争武器,专注于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比如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 银保业务面临新挑战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表示,以他的观察,目前银保业务正面临着挑战。首先表现在银行销售保险的积极性正在下降,一个原因是银行本身的利差收入仍然可观。出于对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的预防性动机,居民储蓄居高不下,去年突破了11万亿,储蓄仍然能够给银行带来收益。二是近两年来开放式基金的飞速发展,使得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产品增多,非利息收入来源更加广泛、丰厚。 同时,由于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银行手续费要价过高使得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并未从银行保险的发展中获得预期的收益。 至于消费者,他表示,可以做一些实证研究,看看银行保险是否使他们满意,而这方面的研究结果也不太乐观。 张聪说,由于过分关注短期规模,忽视银保产品的联合开发和双重价值体现,银行保险业务对商业银行的收入贡献并不高。以工商银行为例,去年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占同期中间业务收入还不到10%。 寻找新途径 有关人士认为,现阶段国内银保业务发生的种种问题,从浅层次上看主要涉及市场营销与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不规范之处,而从深层次上看,则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在金融战略与运行机制方面的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归结为保险公司或银行单方面的问题,而应该双方共同携手走出发展误区。 陈文辉认为,要促进中国银行保险的长期健康发展,除了长期坚持打击误导、规范销售行为的工作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多样化的银行保险产品外,更重要的是建立通过股权纽带联系的银行保险深层次合作关系。 谢平表示,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保险的深化是一个从产品合作走向资本合作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产品合作以分销渠道为主,存在一个委托代理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短期效应、成本加大和道德风险,所以会逐渐转向资本合作,相互分享成长的利润。 张聪认为,鉴于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法律特质,实现银保合业经营尚不具备条件,但可以有效利用监管层的鼓励性政策,在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公司等新型主体方面充分关注。 制度与模式 那么,银行和保险公司如何进行深层次合作呢?平安人寿副总经理陆敏提出了三种模式:一是银行成立保险公司;二是银行保险成立合资公司;三是银行保险相互参(控)股。从现实的考虑,他更倾向于第二种模式。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严峰给出的方案是:批设新的寿险公司,以银行保险为基础商业模式,银行通过境外机构参股,初期股本可达24.9%,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股权安排协议,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情况下,银行最高持股比例可达50%,甚至更多。 而陈文辉则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来,银行投资设立银行保险公司有很多好处。一是有利于居民储蓄中用于养老、医疗、意外等目的的资金的分流,缓解银行压力,同时不影响银行资产总额;二是有利于银行发挥自身优势,丰富服务种类,增加新的利润来源;三是有利于解决银行保险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使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他说,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目前还有一些政策障碍,但已经有所突破。银行可以通过海外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或者银行下设的非银行机构进行投资。这两方面都有了先例。即便银行希望直接投资保险公司,新的《商业银行法》已经开了一个口,经过努力实现政策上的突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现行银保模式面临挑战,有关人士认为 需走专业银保公司之路 【要闻 】 编辑整理:【中国保险网】 (2004年3月23日)
□本报记者 仝春建 尽管近几年银行保险是中国寿险业的一个亮点,但这种新业务在实践中暴露出了种种不足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3月18日,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办的“银行保险”高层论坛上,有关人士纷纷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通过建立资本纽带来促进寿险公司与银行进行深层次合作,成立专业银行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发展很快问题不少 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多个合作伙伴。2003年,全国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765亿元,占当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6%。 但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指出,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误导的问题。银行柜台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相比,套用银行“本金”、“利息”、“存入”的概念。 其次,现在的银行保险产品基本上没有能够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存在单一化问题。目前销售的产品绝大部分是趸交型的分红储蓄产品,占比达到90%以上。 第三,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短期代理协议,随意性很强,无法保证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寿险公司只能以手续费为竞争武器,专注于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比如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 银保业务面临新挑战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表示,以他的观察,目前银保业务正面临着挑战。首先表现在银行销售保险的积极性正在下降,一个原因是银行本身的利差收入仍然可观。出于对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的预防性动机,居民储蓄居高不下,去年突破了11万亿,储蓄仍然能够给银行带来收益。二是近两年来开放式基金的飞速发展,使得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产品增多,非利息收入来源更加广泛、丰厚。 同时,由于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银行手续费要价过高使得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并未从银行保险的发展中获得预期的收益。 至于消费者,他表示,可以做一些实证研究,看看银行保险是否使他们满意,而这方面的研究结果也不太乐观。 张聪说,由于过分关注短期规模,忽视银保产品的联合开发和双重价值体现,银行保险业务对商业银行的收入贡献并不高。以工商银行为例,去年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占同期中间业务收入还不到10%。 寻找新途径 有关人士认为,现阶段国内银保业务发生的种种问题,从浅层次上看主要涉及市场营销与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不规范之处,而从深层次上看,则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在金融战略与运行机制方面的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归结为保险公司或银行单方面的问题,而应该双方共同携手走出发展误区。 陈文辉认为,要促进中国银行保险的长期健康发展,除了长期坚持打击误导、规范销售行为的工作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多样化的银行保险产品外,更重要的是建立通过股权纽带联系的银行保险深层次合作关系。 谢平表示,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保险的深化是一个从产品合作走向资本合作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产品合作以分销渠道为主,存在一个委托代理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短期效应、成本加大和道德风险,所以会逐渐转向资本合作,相互分享成长的利润。 张聪认为,鉴于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法律特质,实现银保合业经营尚不具备条件,但可以有效利用监管层的鼓励性政策,在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公司等新型主体方面充分关注。 制度与模式 那么,银行和保险公司如何进行深层次合作呢?平安人寿副总经理陆敏提出了三种模式:一是银行成立保险公司;二是银行保险成立合资公司;三是银行保险相互参(控)股。从现实的考虑,他更倾向于第二种模式。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严峰给出的方案是:批设新的寿险公司,以银行保险为基础商业模式,银行通过境外机构参股,初期股本可达24.9%,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股权安排协议,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情况下,银行最高持股比例可达50%,甚至更多。 而陈文辉则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来,银行投资设立银行保险公司有很多好处。一是有利于居民储蓄中用于养老、医疗、意外等目的的资金的分流,缓解银行压力,同时不影响银行资产总额;二是有利于银行发挥自身优势,丰富服务种类,增加新的利润来源;三是有利于解决银行保险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使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他说,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目前还有一些政策障碍,但已经有所突破。银行可以通过海外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或者银行下设的非银行机构进行投资。这两方面都有了先例。即便银行希望直接投资保险公司,新的《商业银行法》已经开了一个口,经过努力实现政策上的突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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