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全世界都在关注艾滋病,其中也包括如何更好地为艾滋病患者提供经济补偿和救助。 艾滋病作为一种重大疾病,似乎应和其他重大疾病一样列入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但自去年艾滋病保险首次现身我国保险市场,到如今提到艾滋病保险,仍然不被保险公司看好。其实这并不是歧视这种疾病,而是一种技术层面上的考虑。业内人士分析,艾滋病之所以被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拒之门外,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经验数据。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是在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测定费率。目前,艾滋病还属于一个较新的疾病,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数据缺少。此外,艾滋病传播复杂隐蔽,保险公司基于对风险承担的考虑,必须将理赔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因此大多还不涉及艾滋病保险。 尽管目前市场条件还不成熟,但已有保险公司开始尝试艾滋病险种。据了解,2003年4月,新华人寿开始销售名为“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该险种除保障32种重大疾病外,还对在治疗艾滋病过程中被感染的医护人员进行保障。但据该公司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尚无医护人员因感染艾滋病而提出索赔要求。有专家指出,提供对医护人员的保险,主要是由于医护人员被感染艾滋病的渠道为“职业暴露”,相对说来被感染的概率要小的多,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应也要小一些。 去年太平人寿对艾滋病的保障开了一个口子,在“怡康”、“益康”、“阳光天使”几个保险的条款中,保障的疾病有一种为“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即通常所说的艾滋病。但限定条件必须是经输血导致的,如果是个人生活方式导致的艾滋病,仍然不能进入商业保险。前提有限制,投保后想真的以此获得保险赔偿,还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这几乎是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然,由于个人不当生活方式导致的艾滋病是不会被纳入商业保险范围的。保险专家郝演苏介绍说,即使在国外,由个人不当生活方式途径感染艾滋病也永远不会被纳入商业保险的范围。 虽然已推出的艾滋病险种有很多限制,但随着“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艾滋病保险还是存在着未来发展空间,只要艾滋病具有非故意性、个体性、偶然性等特点,就具备了列入疾病保险范畴的条件。另据了解,代表南非主要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业协会近日宣布,艾滋病携带者将不再被该国人寿保险公司拒绝投保,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将不再把艾滋病与其他疾病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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