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签发颁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我国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一道重要防线,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将为我国按照市场原则建立保险市场的退出机制和更有效地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提供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和法规部的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 答: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简单地说,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如果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其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保险保障基金在国外有“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之称,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比如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都已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还有的国家或地区,比如澳大利亚和我国的香港特区,也正在积极研究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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