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于保险业,就像水之于鱼,乃“生命土壤”的代名词。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是捍卫保险业生命,关乎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大事。保监会将行业诚信建设放在极为重要的工作位置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突出的一点就是“真抓实干”———打基础、出实招、动真格、办实事、求实效,只有这样才能将诚信建设真正落实,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服务于民———这是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精神实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保监会将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全面开展保险业诚信教育,完善保险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保险业诚信工作评价体系,健全保险纠纷解决机制,以“理赔难”作为整顿和监管重点,扎实全面地推进保险业诚信建设。这些工作体现了保监会以人为本,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坚定决心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毫不动摇的意志。 必须承认,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每年保费收入均远远超过当年GDP增速,保险业总资产迅速扩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遍布城乡,从业人员达150万人,这些机构和人员时刻不停地为千家万户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业利用自己独有的风险分散机制为国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生活排忧解难。 然而,在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社会的另一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规范行为,突出表现为一些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诚信行为:保险公司设计保单时用晦涩或所谓专业性的语言设置陷阱者有之;一些营销员展业时不将保险条款如实解释给投保人、承诺保险高收益者有之;弄虚作假,伪造保单,非法展业者有之;和投保人合谋,骗保、退保,扰乱市场秩序者有之……这些不诚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保险业的发展将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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