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允许保险外汇资产投资海外的趋向非常明确,海外股票投资对象将仅限于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鉴于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数量较多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预计H股将成为国内保险公司投资首选除了投资品种进一步放开和细化外,《细则》对于负责管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的“境外受托人”在保险资产管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新的限制条件 9月11日公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保险外汇资金的“出海”打通了最后一道关卡。早已绸缪海外投资的平安保险(2318.HK)、人保财险(2328.HK)、中国人寿(2628.HK)等多家保险公司蓄势待发,沉浸在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预热气氛中。 虽说符合境外投资资格的保险公司有十家左右,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平安保险三大境外上市公司,将是境外股市投资的主力军。据高盛分析,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平安保险的外汇资产,分别占其总股本38%、70%及44%。 三巨头加紧备战《细则》出台前几天,中国人寿副总经理刘家德即对外披露,中国人寿已申请参与境内外汇远期交易。刘家德此言背后,是中国人寿目前投资渠道的有限。中国人寿尽管在今年上半年取得了净利润同比增长85.2%的好成绩,但由于人民币升值2%,使其持有的31亿美元外汇资产面临5亿人民币的汇兑损失。 至于中国人寿将选取哪家作为委托机构,刘家德表示会采取市场化的运作,“不排除任何一家有经验的、能够保证我们资金安全,又能给我们带来最大收益的机构。”坊间流传称,中国银行有可能摘得中国人寿托管行的头衔。 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同样成为人保财险和平安保险挥之不去的阴霾。人保财险也在其半年报中称,汇率变动将影响其资产负债状况和损益。而平安保险也为此计提了3亿人民币的拨备。高盛曾预测,如人民币继续升值5%,将会使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今年的税前盈利减少14%,而人保财险更会减少58%。 种种迹象表明,人民币升值压力是人保三巨头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导火索。而投资于境外股市,无疑提供了一条用投资收益抵减汇率损失的途径。 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关于境外投资一事,公司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尚未正式递交申请。至于将申请多少外汇投资额度,公司还在研究,将会制订一个恰当的额度。 而早在今年年初就已获批17.5亿美元外汇投资额度的平安保险,已抢先一步向保监会递交了境外股市投资的申请。据平安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杨文斌在前不久的半年报发布会上透露,平安已经将该额度资金进行了海外投资,其中一部分由平安自己运作,一部分资金则委托给境外机构进行运作。但相关受托机构的名称以及委托资金的数量,平安方面拒绝向记者透露。但有消息称,平安已选定汇丰银行作为外汇资金托管人。 H股成投资重点《细则》允许保险外汇资产投资海外的趋向非常明确,海外股票投资对象将仅限于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鉴于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数量较多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H股相对A股较低的股价也使其更为安全,因此预计H股将成为国内保险公司投资的首选。”国泰君安(香港)研究员戴祖祥分析认为。 知情人士透露,平安的外汇资金中,除了部分用于购买美国债券外,还购买了一部分香港市场的H股新股。有消息称,平安的外汇资金已经介入早前在香港进行的交通银行IPO,但该消息尚未得到平安方面的证实。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中国人寿也已就外汇资金投资H股,向保监会提交申请,具体投资额度正在批复过程中。而平安方面,杨文斌透露,公司已有部分外汇资金投资到境外H股,并且收益不错。 太平人寿和太平财险的母公司中保国际一周前公布的中报显示,其正面临巨额亏损的局面。但中保国际同时宣布,准备向保监会申请,将公司外汇资金委托中保资产管理公司操作,以提升太平人寿及太平保险投资回报率。 据分析师预测,仅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和人保财险就将有约37亿港元投资于海外股市。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认为:“这些都是预估,目前政策刚刚放开,三家上市保险公司应该不会选择在短期内拨出大量外汇资金‘出海’。” 投资渠道松绑《细则》出台前的保险外汇资金投资渠道十分有限,投资品种不够丰富。“尤其是对于不断增长的外汇资金而言,投资渠道更为狭小,除了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是作为存款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全球合伙人吴志强告诉记者。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不高,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 为加快国内保险业发展起见,《细则》“对外汇资金的投资品种管理上迈出了更大的一步。投资范围拓展到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境外H股,并可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包括配售、定向配售和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和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参与H股市场。” 一家证券公司的研究人员对记者说:“MBS是相当不错的产品,这些年一直处于振荡走高的态势,目前的收益率比较稳定,而且它与证券市场的相关性比较低,有效降低了投资组合风险,从而提高了收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但吴志强认为,保险外汇境外投资的范围还留有余地。“投资范围放开是个逐步的过程,现在还刚放开,为了控制风险,监管方不会一下子对所有投资渠道全部放开。” 一直以来,国内市场对于“衍生工具”的呼声此起彼伏。郝演苏对记者表示,衍生产品是个不错的投资工具,但衍生工具结合了多重风险,对风险控制的要求更加高,之所以尚未纳入《细则》的范围中,监管层有一定的考虑。 除了投资品种进一步放开和细化外,《细则》对于负责管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的“境外受托人”在保险资产管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新的限制条件。 吴志强说,在国内保险公司“出海”过程中,选择受托和托管方这一步至关重要。对其重要性的说明,他举了个例子,“先前保险公司数十亿被托管资金未能从券商处收回,就是因为当初保险公司在选择托管方时的麻痹与疏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