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保险热门话题
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将向全国推广 需符合6项条件
作者:周凯 凌馨 来源:新闻晨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中国保监会昨天宣布,将在全国推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新的文件下发后,国内投保人如果再遇到保险合同纠纷,又符合6项相关条件,即可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处理纠纷。目前该项文件仍然在征求意见,保监会没有透露正式推出该方案的日期。

  除了明确适用标准,保监会还对调解中的问题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首先,新规杜绝了保险纠纷“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后“人民调解”的案件必须在“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经争议各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其次,“打官司”的“诉讼费”也曾让保户在维权时有些犹豫,以后通过“人民调解”则不必再担心这一问题。因为新规已经明令禁止向消费者收取调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由上海保险同业工会具体实施的“人民调解”机制已经在上海试点1年多。这是保户在向公司投诉后,申请消协仲裁前,寻求帮助的一条新途径。

  “人民调解”六项条件

  ●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快速处理的

  ●当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接受

  ●纠纷经当事保险公司处理后6个月以内的

  ●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以及保险精算标准及寿险生命表等问题

  ●未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纠纷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上篇文章: 美国保险价格不断降低 潜在重大风险并未减少

  下篇文章:返还型健康险借退市促销 专家称不要轻易退保
 相关文章:
 
  • 保险纠纷快速处理试点见成效
  • 免费调解保险纠纷缘何乏人喝彩
  • 保险纠纷有了专职老娘舅
  • 消费者申请快速调解小额保险纠纷实行免费
  • 保险纠纷调解对保险消费者免费
  • 保监会力推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 怎样避免保险纠纷
  • 保监会发布实施《保险术语》 保险纠纷有望避免误判
  • 海事保险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统一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裁判尺度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