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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垄断了兰州车险市场?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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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准备给新买的私家车上牌照,便给认识的一位保险业务员打电话,让她给自己的新车买一份“交强险”,可她说,新车保险必须到车管所‘车辆保险中心’去购买,在别处买“交强险”车管所不认。

  业务员所说“保险中心”是指“兰州市车辆保险中心”。这个中心今年早些时候成立,据当时兰州媒体报道,是兰州市车管所为了方便新车入户,与数家保险公司合作,引进的“保险中心”。

  在车管所里,笔者果然看到了很醒目的一则《通告》。上面写道:根据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兰州市车辆保险服务中心管理规则》的通知精神,为了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在“中心”外签单的新车“交强险”、“商业保险”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员(提供保单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每单奖励200元,我“中心”对举报人负责保密。

  从该《通告》不难看出,我认识的保险代理人说得没错。

  我国保险市场是个相对成熟的市常特别是通过这些年市场经济的洗礼,保险公司也由原来的“中保”一家成为目前多家鼎立的局面。无论从市场份额还是市场竞争程度上讲,都比过去有了长足发展。就拿车险市场来说,只有你多寻几家,在价格和服务上都多多少少会有些差异,这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该《通告》声称“对在‘中心’外签单的新车“交强险”、“商业保险”实行社会举报制度”的说法,有悖于现行法律。比如,《保险法》里并没有关于购买保险地点的限制条款。凭什么在兰州市“车保中心”之外签的单就无效了呢?是谁垄断了车险市场?

  按理说,即使是保险公司之间在搞垄断联盟,根本没有必要让车管所参与进来。因为《交强险条例》只强调了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并没有限定从哪家保险公司购买,也没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具体地方。但在兰州市,当“车保中心”设在车管所之时,车管所就自然而然地参与了进来。为什么?笔者来分析一下原因:

  其一,“车保中心”租赁的是车管所的房子,房租肯定是要掏的嘛。其二,目前银行、保险代理人也可以做保险,他们做保险看中的正是“保险代理费”。也就是说,车主到“车保中心”去买保险,拿到的折扣肯定比中心外少。至于这部扣到哪儿去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其实,就像前些年我国彩电企业也搞过的“价格联盟”一样,在一个竞争相对充分的市场,由于参与竞争的各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不同,经营成本不同,经营目标不同……终究会造成价格同盟的破裂。正因为如此,在兰州,才会出现有人敢在“车保中心”外签单。特别像商业保险,并不是车辆上牌时的必要条件。等人家上了牌照,肯定会到“中心”之外的大市场找一家价格低廉,服务较好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车险。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人发出如此有悖于法律的《通告》,其用心不过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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