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投资理财专版接到不少市民来电,询问重大疾病险到底怎么了、还该不该保这个险种等相关问题。
从去年到今年,董宏思案件、深圳6位投保人集体状告友邦、网络热贴“在中国千万别买保险”,一系列事件使重大疾病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规屡遭质疑。 然而,这些让人们质疑
的规定到底是什么呢?
举例来说,昆明的董宏思去年患上了“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医院接受了“插管引流”手术。董宏思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遭到拒绝,原因是未按合同规定的治疗方式,即“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进行治疗。
但医学专家介绍,目前我国临床上已经很少使用上述3种手术。若是按照合同规定上所说的‘部分切除’,强刺激性的胰腺液流出会腐蚀其他内脏。
网络热帖——“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更是举出了很多类似的例子,发帖人购买的大病保险中有这样的规定,比如: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2、持续性黄疸,且肝功能急剧退化;3、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医生解释,1和2任何一项要是符合的话,这个人就已经没什么活路了,至于3规定的诊断是只有尸检才能出来的结果。就算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赔偿,因为尸检的结果未必完全符合3。因此,发帖人认为,自己所购买的重疾险实质是保死不保病的。
从对簿公堂到网上热议,各方事件的主人们对自己所购买的重疾险提出了同一个质疑:如果要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去生病、治疗。
面对沸腾的市场质疑声,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发表声明。
上周,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对媒体表示:“网上关于重疾险‘只保死不保健康'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
据保监会统计,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重疾险的保费收入分别达到总保费的17.49%和16.43%.其中中国人寿两款产品自销售以来,累计赔付53.54亿元,占中国人寿总赔付金额的23.24%.这些数据可以表明重疾险并非只保死亡,更多的还是保障可保的疾病风险,其产品的定价基础仍然是疾病发生率。
但是,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承认,目前国内的重疾险产品都是从国外引入,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不服问题。而保监会也会加快出台有关重疾定义、病种数量、诊疗方法,以及标准化条款等内容的行业标准。
近日,有关报道称,根据友邦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底,其在华各分支公司已经累计赔付超过4000多万元,其中98%的理赔款是给付了那些仍旧生存的重疾患者,而死亡赔付仅占2%。由此可见,“保病”的理赔案仍然占多数。
尽管网上泛滥的质疑帖以及官司的胜诉已能说明某些重疾险条款的确存在问题,但是,有关专家提醒说,不能因噎废食,因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毕竟对生活保障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这种种疑虑面前,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呢?有关专家建议,在购买重疾险时不要盲目推崇其保障的大病种类的多少,而是要看清合同条款,这一点尤为重要,如果有条件的话,不妨就那些有关大病的注释请教专业医学人士。
其次,对于那些并不是急需重疾险的消费者或存在疑虑的人而言,不妨选择观望,可以待有关部门出台了统一的行业标准后再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