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临近,又到一年维权时。保险是每年“3·15”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而寿险类产品中的意外险、重大疾病险、万能险等又是一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很多与寿险公司打过交道的消费者都有过这样的体验:纷繁复杂的寿险品种就像布满了陷阱的迷宫一样,消费者稍有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中招”。虽说有监管部门的利剑高悬,有消协帮着鸣冤,但消费者“中招”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怎样才能在购买寿险产品时走出误区、避开陷阱,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呢?
意外险
谨防理赔中的“意外”
区区几百甚至几十元钱,就能换来数十万甚至更高的保障金额——意外伤害保险给不少投保人都留下了“低保费、高保额”的好印象,也通常被认为是年轻人必买的第一张保单。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都是抱着买一份安心的想法,然而当意外真的降临时,也许意外险并不能让您获得安心的意外保障,因为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事故”的鉴定有着自己的理由和体系。
案例
春节期间张先生出行被一辆大货车撞伤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手术及护理等相关费用花费了4万余元,需要卧床半年左右。让张先生庆幸的是,他买的一份总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这下可以派上用场了。让张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保险公司表示,只有死亡伤残,投保人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由于张先生腿部的功能并未完全丧失,只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获得1万元以下的赔付。这与当初代理人向张先生承诺的“猫抓狗咬伤都可以申请理赔”相去甚远。
维权提示
消费者在投保之前必须对意外险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综合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赔付,其中,投保人只有伤残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可获赔,例如“一拇指或食指机能永远完全丧失者”最高给付比例才为10%。而“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并不一定能够足额获赔。
另外,大家在投保意外险时,要特别注意免责条款。由于投保人不很熟悉保险条款,在投保时也没有被详细告知,导致了一些免责条款中包含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无法进行理赔。比如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的人如果在运动中意外伤残,则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而如果仅仅是一项高风险的娱乐项目则可以申请赔偿。
如果发生保险代理人恶意欺骗的行为,消费者则可以直接向其所在的保险公司或者消费者协会直接投诉,必要时利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万能险
并非“万能”
继分红险、投连险之后,万能险又成为市场的宠儿。2005年万能险销售火爆的景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保险监管部门同时调查发现,由此引发的万能险保险投诉案件也在逐日增加。多数人购买万能寿险看重投资功能。保险公司都许诺了保底利率,现在低的为1.75%左右,高的达到寿险利率上限2.5%,还有不定额的浮动利率。这是否意味着收益可以无忧了呢?
案例
不久前,李先生到银行存款时,被一份写着“××万能险上月收益率3.25%”的宣传文字所吸引,在业务员的极力推荐下,他没有多加考虑就买了2份。可当他到保险公司咨询的时候,才发现购买万能险需要支付一连串的“费用”,宣传单上的高收益仅仅是就“个人账户”资金而言的。只有当保险公司将各种费用(包括支付代理人的佣金和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等)一一扣除后,剩下的保费才能进入他的“个人账户”。一气之下,李先生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却告诉他,现在退保,1万元只能退给他3500元左右。李先生这才后悔当初听了业务员的误导。
维权提示
业内人士分析,万能险最大的风险是被销售人员误导,因为投资收益是不能确定的,惟有最低保障利率才是收入的承诺。投资者在购买前对有些条款可以心中有数,不要仅听一面之词。
由于万能险种有收益与人身保障双重功能,只注重一方也是不全面的。购买者在选择万能险时应该注意:第一,要整体考察险种的承诺,既要看保险公司设定的最低保障利率,也要了解保险公司今后的保障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第二,承诺的收益基数不是所缴保费的总额,只有当保险公司将各种费用(包括支付代理人的佣金和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等)扣除后,剩下的保费才能进入“个人账户”。
万能寿险一般是长期缴纳,期限在10年左右。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保险时,一定要考虑资金的流动性。如果中途退保,就只能得到现金价值,特别是前四五年退保,连保费总额也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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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