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刘雪莲)今后,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为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一些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今天,省教育厅下发《开展学校校方责任险工作的意见》,全省中小学、高校以及幼儿园等将于今年秋季新学期全面启动校方责任险。
不同于以前的“学平险”
校方责任险和我们所熟悉的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是不同的。“学平险”是个体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学生自身出现安全事故时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入,因校方过失导致师生伤亡的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学校是受益方。凡在山东省境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均可参加学校校方责任保险。
体罚造成伤害不赔付
虽然,校方责任险可以为学校的过失“埋单”,但并不是所有的过失都可以得到赔付。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为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后果,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岛城已有“吃螃蟹者”
“从2005年9月份开始,市南教体局就和保险公司合作,在全区近30所小学和五六所幼儿园中办理了校方责任险”。市南教体局教育科袁科长告诉记者,办理校方责任险后,学校为每名学生每年支付1.5元,虽然投保的钱不是很多,但每人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保额。
“这些年,学校最头疼的就是安全问题了,别说带学生出去玩,就是上体育课都怕出事”,岛城一所小学的校长认为,校方责任险能给学校减轻压力。
目前,市教育局安全处已开始研究省教育厅文件,下一步将根据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