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高级工程师董明健(化名),2004年为儿子买了份人寿分红型两全保险,1月8日交费期满3年后,去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利息时,竟然只领到预想的约1/3。他赶紧询问营业部工作人员是不是算错了,他们说“就是这么多”。他回头一字一句地研读保险合同条款,这才发现许多内容话中有话,不由得冷汗直冒。记者昨天花了整整一天时间看这份保险合同,也才略懂一二。
董明健一直非常关注各种理财信息,他说2004年时银行储蓄利息走低,正想找一种更划算的理财方式,人寿公司人员来单位组织老干部座谈,并推荐分红型两全保险,说“比银行利息要高得多,等着在家收钱吧……”他们反复强调买这份保险有3大好处:保险利率比银行高且不交纳利息税;每3年可收9%利息,每年分红;可享受200%的身故险,保险到期还得150%的祝寿金,均与合同字面上的意思对应。董明健这才动心,慎重地为儿子投了42年的满期保险。
文字游戏1:无论交多少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变
5年保险利息只相当银行利息1/3
保单上注明保险费2万元,对应的保险金额是3万多元。也就是说,交2万元保费,实际上等于投保3万多元。董明健认为照此类推,3年投保6万元,等于“凭空”增加3万多元的本金利息。可现在追问业务人员,得到的回答是,保险金额不会因投保费增加而增加,始终是3万多元。董明健这才想起,对于保险收益的具体数额,业务人员一直说不清,很多是自己“想当然”。
据此跟银行利息核算比较,3年得到的保险利息,相对6万元本金的4.5%,每年的保险利率仅1.5%,加上1%的年分红利率,年利率为2.5%,只相当银行的1年定期利率。42年保险期满,也只能得约6万元利息、红利,竟然还不到同样年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1/3。而以最长的银行定期存款期5年为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银行5年年利率4.17算,可得1.2万元利息,而对应的保险利息不到5000元。
文字游戏2:“合同终止”藏“暗箭”
“身故保险金”、“祝寿金”化为乌有
这份保险合同第5条“保险责任”中,“身故保险金”、“祝寿金”这样描述:“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200%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期满,按基本保险金额150%给付满期祝寿金”。这样算来,董明健可得到6.1万元“身故保险金”或4.6万元“祝寿金”,按常理还可拿回自己的6万元本金。
但最后关键还有一句“本合同终止”,意思是本金6万元也不再归还。那么,所谓的身故保险金、祝寿金根本不存在,拿到的钱能“保本”都成了奢望。
文字游戏3:“保险金额”、“计算时点”成双刃剑
想退保怎么都是“亏”
现在董明健一门心思想退保。但如果退保,退还的钱必须以“现金价值表”为基础计算,退保时可收到3万多元保险金额的约160%,其实只相当于6万元本金的80%。
有关退保的说明更是晦涩难懂,其中关键一句“现金价值的计算时点为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也就是说,即使你投保很多年,如想立即退,一年后才能领到少量钱。董明健“叫天天不应”,他只好“请教”业务人员什么时间退保能少损失些,业务人员说投保后三四年退“最好”,能退约5万元,加上其间得到的利息红利,勉强够收回6万元本金。
按照这个现金价值表罗列的计算方法,所列42年里退保时得到的钱数始终在小幅变动,到每个领取利息的年份得到的钱数还会减少;保上再多年份,也难有多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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