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今天公布,截至目前,济南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初步计划,《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86件“红头文件”将被废止;《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43件“红头文件”将被修改;《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51件政府规章将予以保留。
据悉,被列入“拟废止政府规章目录”的有《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济南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济南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济南市国有土地租赁暂行规定》《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86件。
在拟废止的“红头文件”中,有的因为不符合经济发展实际,如1996年发布的《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有的已经被新上位法、新规章所代替,如《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还有的政府规章内容与许可法相抵触,如《济南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办法》。同时,《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办法》《济南市出租汽车货运管理办法》《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等43件政府规章,将被修改。此外,我市刚出台的《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及《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51件“红头文件”,被列入“拟继续有效政府规章目录”。
据了解,我市从今年6月开始对市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市民可通过网络留言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网址为www.jnfzb.gov.cn,邮寄地址为经十路138号市政府法制办(邮编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