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27日消息:保监会2月25日公布了去年对各地保险机构的排查结果,针对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误导消费同业诋毁、中介机构违规经营、团险业务管理漏洞这5大显著的违规现象,共查处397家次保险机构,罚款接近1500万元。
其中,112家次保险机构涉及弄虚作假、数据不实问题,主要表现在虚假注销保单、制作阴阳单、违规批单退费、扩大赔案损失、财务数据造假、设立账外账、截留保费等;97家次保险机构涉及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问题,比如通过非正常批单退费等手段变相降费,或者擅自修改报备条款、变更承保条件、扩大保险责任、降低承保费率,或者滥用无赔款优待等费率调节系数或违规协议承保,变相下调承保费率;59家次保险机构涉及误导消费、同业诋毁问题,比如私自印制带有误导内容的宣传材料,营销员解释条款时夸大承诺收益,培训中使用误导性材料,宣传和展业时进行片面宣传、诋毁同业等;113家次保险机构涉及中介违规经营问题,包括虚开中介发票、虚假批退、财务数据弄虚作假、违规开展业务等;另有16家次保险机构涉及团险业务管理漏洞问题,比如长险短做,违规退保,违规批单退费、违规支付手续费,超龄承保,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保险责任等。
针对这些违规,各地保监局共对4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429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0.23%。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4人,同比增加88.24%;罚款1498.75万元,同比增加4.38%;吊销许可证6项;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5项;警告109家机构和175名相关责任人。
保监会认为,受处罚高管主要涉及的违法违规包括: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对公司经营管理漏洞和违规失察甚至默许;妨碍监督检查和提供虚假材料,在机构设立和高管资格申请资料中造假;放任非理性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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