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寿险产品中产生纠纷最多的重大疾病保险即将有行业规范了,今后市民购买重疾险会更加方便和实惠。记者近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向国内各寿险公司及健康险公司下发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有关人士预计“重疾险行业规范”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实施,届时,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发病率较高的重大疾病将被列入保险范围。
据介绍,重大疾病保险于1995年引入我国,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随着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多,保险公司独自制定的重疾定义存在差异,客观上给消费者比较和选购产品带来不便,也容易产生理赔纠纷。为此,去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重疾定义办公室,经过8个月的努力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充分研究我国重大疾病保险自身发展特点及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共同制定了适合我国保险市场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
从《征求意见稿》看,本次制定的《使用规范》具有许多新特点。如根据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使用规范》明确全行业使用统一定义后,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终末期肾病6种疾病。
此外, 《使用规范》还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除外责任的最大范围进行了限制。
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大疾病保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