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要求热力集团支付170余万;法院认为热力集团在事件中无过错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2005年11月15日,因供热管道发生爆裂,民族文化宫遭遇水祸,大量文物受损。为此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对民族文化宫理赔170万元后,将北京市热力集团告上法院追偿这笔损失。昨日消息,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保险公司的诉求。
当日,北京民族文化宫图书馆地下书库、博物馆地下文物库等处,因邻近的餐厅热力主管道突然破裂而大面积进水,数十万件珍贵的历史文献图书等被热水浸泡,成为了民族文化宫自1959年建馆以来遭受的最为严重的“灾害”。
事发后,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向民族文化宫赔偿了170余万元。保险公司称,其与热力集团追偿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热力集团给付其170余万元。
北京市热力集团辨称,根据联合调查组的报告,该公司并无过错,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热力集团按照行业标准已经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尽到了相关维护管理的义务,在本次管道破裂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同时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这起事故与热力集团的正常管理、运行有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