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主要条件?
答: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时,累计医保缴费年限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问: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答: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可在退休时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转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未按规定补缴的,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个人账户的将个人账户金退还本人,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问: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医保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退休时领取一次性养老金的人员,其缴纳(含补缴)医疗保险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也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每月划入的个人账户金为:一次性领取的养老金÷180×规定计入比例。
问:职工从单位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继续参加医疗保险?
答:职工从单位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先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后,再办理档案托管,即可继续参加医疗保险。
问: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依据上年实际支出数,剔除不合理因素后,按原资金渠道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外地户口人员能不能参加医疗保险?
答:参保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不受户口限制,只需提供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证花名册》。
问:对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答: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责令整改,并给予停止结算6个月(含)以上、扣减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等处罚;情况严重或重复违规的,取消定点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定点。
问: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哪些行为算作违规?
答:⑴替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刷卡结算的;
⑵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以外的自费药品、保健品和其他产品和服务的;
⑶不使用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并签名的处方或不按照处方配药的(OTC除外);
⑷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开超过15日量大处方的;
⑸在对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变相加价或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
⑹因不及时交换数据或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IC卡、《处方本》核查不严格,给丢失IC卡的参保人员造成5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⑺向参保人员出售假药、劣药的;
⑻不执行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
⑼违反《威海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损害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产生不良后果的;
⑽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行为。
问:异地安置人员IC卡能否在外地使用?
答:不能。因为各地的医保系统和卡不一致。目前未达到全国联网。
问:持IC卡购药有何规定?
答: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能购买保健品、医疗器械、小儿药品等超范围药品。
问:远程会诊是否在医保范围?费用如何计算?
答:为充分发挥现代高科技诊疗手段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将拟转外就医的参保患者使用远程会诊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远程会诊费用为每人次500元,其中,统筹基金负担400元,个人负担100元。
问:市区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立二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四中心医院、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职工医院、威海市口腔医院、威海卫人民医院、威海市经区医院、威海光华医院、威海市传染病医院、威海金海湾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