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记者近日从我市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新版重疾险实施半个月以来,“新旧”重疾险交接平稳,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承诺将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进行赔付。
新旧共存
“总公司方面通知我们现在继续销售以前的产品,新产品要等到保监会报批下来以后才能面市,具体时间表现在还没有确定。我们现在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基本符合要求,估计新产品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从今年四月份以来,我们对于持有老保单的客户进行有利于客户的理赔,虽然公司的赔款额较从前有所增加,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维持了均衡的水平。”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理赔经理王绍奇这样告诉记者。同时,王绍奇表示,新版重疾险的推出对有些病种的理赔更宽松,对于投保人来说是个好的契机。
另外,记者从泰康、海尔纽约人寿、太平人寿等保险公司了解的情况来看,公司对重疾险的一些细节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比如太平人寿的新版重疾险除中国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疾病之外,还“升级”到30种重大疾病。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规范》发布后,尚无一家保险公司表示自己的产品覆盖范围会少于中保协规定的25种疾病,可见市场在“25种之外的战争”也是十分激烈。
按需购买
各保险公司推出的新版重疾险在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如何才能购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是消费者的“头等大事”。采访中,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的专业人士提醒说,社会保险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只要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按“需”购买。她补充说:“一是考虑‘量’,参考的因素包括:如果罹患重大疾病,除了能报销的费用,还需要多少金额保证治疗期间的费用;出院休养中,因不能工作需要的生活费用等等。另外,并非保单包涵的病种越多越好,‘多’险种并不一定适合自己。二是考虑保障的多少。可以利用附加合约,比如有无提前给付。此外重大疾病保险对疾病死亡的给付,不同产品也很不一样。死亡给付有两种,加倍给付和补偿给付。比如加倍给付是投10万元重疾险,最终拿回20万元。三是考虑保险公司的品牌、售后服务,并找到有专业水准的代理人。”
内容为王
同时,新版重疾险保费的变动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新版重疾险的费率变化并不相同,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保费的调整是根据不同投保人的年龄阶段、承保范围等因素进行变化的,具体情况要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比照,涨或跌没有统一的说法。最后,他形象地比喻说:“比如说,电视机涨价了大家要看到它变化在哪里,也许是它换成液晶屏了,内部的零件升级换代了,消费者不要把眼光只盯在价格上,产品性能的提升、性价比的提高才是关注的重点。”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老百姓来讲购买重疾险产品还是要仔细阅读产品所列条款的内容,不要被一些公司的“借机炒作”所迷惑,要对自己购买的产品仔细地研究,提高健康保险的意识很重要,至于新版产品的推出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还要等待时间和市场的继续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