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运临近,为方便乘客购票,运营方将长途汽车票预售时间延长。然而,当旅客张先生买回车票后却发现,自己花了2元钱,却买到一张“无效保单”。
记者在长途汽车客运总站调查时发现,汽车票搭售保险费的做法普遍存在,不过保险凭证上规定15天保险有效期的仅为个别现象。对此,客运总站表示,乘客若买到“无效保单”,可以向站方反映,由客运总站进行调换。相关保险公司则表示,昨晚已采取紧急措施,在各车票代售点张贴告知书,将保单有效期由15天改为20天。
■乘客投诉2元买了张无效保单
昨日,张先生来电向晨报反映,他前天下午在长途汽车客运总站买了三张2月6日回张家港的车票,附属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上的有效期限制为15天,这样他回家时保单已经过期。
在张先生家中,记者见到三张车票及三张由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保单对有效期作了明确规定:“自本保单所示的出单时间起至第15天的24时止。”出单时间显示为1月20日。“这样我回家的时间是出单后的第18天,已超过有效期3天,保单变成了无效保单。”
■记者调查规定有效期属个别现象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兴路上的长途汽车客运总站现场调查。记者发现,尽管每个售票窗口都张贴了“追加保险自愿”的告示,但几乎每位乘客购票时都附带买了2元的意外伤害险。不过,绝大多数乘客只核对了车票日期,并未注意保险凭证。
记者注意到,保险凭证并不是由同一家保险公司出具,而是包括大地财产、太平洋人寿、恒康保险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记者经过核对后发现,除了大地财产出具的保险凭证上规定了15天的保险有效期外,其他几家公司并未对此规定,只是规定了保险期间为“自登上交通工具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交通工具时止。”
记者了解到,从1月18日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就可以出售2月6日(含)前的车票,这样相当于提前20天售票;而客运南站从1月10日起也实行提前20天售票。这样规定15天的保险期与20天的预售期产生5天的保险“空当期”。
■公司解释延用去年规定导致疏忽
昨日,记者联系到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针对“过期保单”事件,对方承认确实是工作中存在疏忽,原因则是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的。
公司业务开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15天的保险有效期主要是参照去年春运期间的做法,没想到还是出现了疏忽。据介绍,去年春运期间大地财产就曾将保险有效期由原来的12天改成了15天。“去年的车票预售期延长到15天,今年又延长到了20天,对此信息相关售票点并未向我们告知,导致我们延续了去年的经验,由此产生了误差。”
■解决措施紧急告知保单有效期延长
对“过期保单”事件给旅客造成的影响,大地财产表达了歉意,并于昨晚经紧急商讨后作了一则“重要告知”,在各车票代理点进行张贴,向旅客进行澄清。在这张“重要告知”上,记者看到大地财产作了如下声明:“由于今年春运实行提前20日购票办法,在此期间售出的‘大地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卡(公路)’在2008年春运期间的有效期由自出票日起15天改为自出票日起20天。特此告知!”
“原保险凭证无需更换,进行告知后,旅客只要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意外事故,凭着这张保险凭证,就能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