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民在商场、购物中心遇到火灾,只能得到政府救助,以后可以先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今年,郑州市将在公众聚集场所等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昨日,郑州市出台《2008年消防监督工作意见》,要求市政府挂牌督办的8处重大火灾隐患,年内必须全部整改销案,否则将关停。
公众场所遇火灾可获保险赔偿
今年,郑州市将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公民遭遇火灾后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参保的大型公共场所意外发生火灾时,受害人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的赔偿,可以保证赔偿资金及时性;如果火灾场所的业主选择了足够的责任限额,还能够给予受害人足额的补偿。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公众火灾突发事件的赔付模式。”郑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九小”场所消防全部分包
以往,“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人员相对密集的小场所,没人管或监管不到位,火灾事故也往往多发生在这些地方。
今年,郑州市将把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连成一线,“城中村”和设在城乡的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全部纳入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的监管范围。
同时,建立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站和义务消防队伍,所有建成的社区能正常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