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236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4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河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4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河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