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到保监局走访的数量同比下降超过60%。齐洁爽 摄
本报记者 吴凡
今后,如果保险人员或机构违规,他们将会被纳入监管机构的“黑名单”,而且还将向社会公布。日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调研时表示,当前国内保险业务规模、市场主体、社会影响力和行业整体实力等方面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因此,监管机关要进一步严格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健全保险业的“黑名单”制度。对此,记者采访了解到,这种监管机制已在深圳保险业实现了“先行一步”。 建立“问题披露”制度
对于保险监管机关如何通过加强监管,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吴定富表示,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不断完善市场行为监管的制度,尤其要提高监管的执行力,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和机构,并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二是加强信访投诉工作,这是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方面,对各公司投诉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和公开通报,对信访投诉多、解决不力的公司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保险权益,深圳保险监管部门不断丰富和完善了相关监管措施,要求各公司加强营销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并建立了“问题披露”制度,对侵害被保险人利益、对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向其总公司和辖区内各分公司一把手披露,以约束这些行为的发生,并在行业内起到警示作用。
据悉,目前,我市保险营销员已实现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同时,我市还加强了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及加强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如建立保险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切实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将保险公司的欺诈误导、惜赔、拖赔、无理拒赔和投保人骗保等失信行为纳入深圳市征信系统的信息征集范围等。
“深圳模式”务实有效
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去年,该局受理的信访投诉量比上年下降了10%,到保监局走访的数量下降超过60%,零投诉的公司也由上年的2家上升到18家。可以说,这些变化,显示出了“深圳模式”的保险监管的务实有效,也使我市保险市场保持平稳有序。
据了解,在深圳保监局接到的投诉中,理赔难现象仍然较为突出。针对深圳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深圳保险监管部门以处理信访投诉、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据悉,去年深圳保监局共对26家次的保险公司和10家次的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依法对7家次保险公司、5家次保险中介机构及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且,建立健全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冷静妥善地应对重疾险、交强险等引发的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确保了我市没有因保险业的问题导致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保险中介也设“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深圳保险中介市场,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也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建立“保险中介诚信信息系统”,并已初步建立起行业内“黑名单”制度,通报公布不诚信、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黑”中介人员名单。
市场人士表示,由于深圳保险专业中介在近年来才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因此市场观念淡薄、角色定位不明、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待提高、市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并出现了部分从业人员不诚信、违规作业行为,目前,国内许多地区都陆续建立了完整的保险营销员信息系统,但是,保险专业中介的信息化建设至今仍是空白。
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协会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黑名单”制度,通过在行业内公布上述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不良从业人员名单,以避免不法分子继续给其他中介和被保险人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并实现行业的自我管理功能与行业信息互通。据悉,下一步,协会还会将每一位中介从业人员的从业经历、奖罚情况都录入信息系统,待时机成熟时,还将开通网络查询功能,让所有的机构、被保险人都能及时地了解每一位从业人员的从业信息,实现社会主体、监管机关与保险主体共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