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汶川大地震中,大量学校建筑倒塌,几千名学生不幸遇难,让人痛心。其中,不少学生由于在校时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从而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但据了解,死亡赔付最高额也仅5000元。这一数字在那些幼小的生命面前不免显得苍白。有人士提出,学平险保额是否过低?面对许多地区的孩子交不起学费,学平险能否纳入义务教育的免费项目范畴?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平日的防灾防损上多做些工作,以免灾害发生时造成更大损失?
五千元算不算少
学平险,即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被保险人包括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障、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及住院医疗保障。在5000元的死亡给付金面前,天安保险董事长陈剖建坦承,自己作为保险人“有些汗颜”,但他表示,在法律上“这个保额是无可指责的”,因为保额低,保费也低,一般每份保险都不超过100元。
据了解,学平险是专门针对未成年学生的一种低保费、高保障的特殊险种。与相对需要持续缴费的理财型儿童保险相比,低投入的学平险是家长的实惠之选。除了学平险,针对学生的保险保障还有校方责任保险,即因校方过失给学生带来伤亡时,由保险公司代替校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无论学平险还是校方责任险,都不是强制保险。
陈剖建表示,校方责任险、师生平安险在我国刚开始推广时,遵循的就是“广覆盖、低保额”的基本原则,当时主要是为适应国情。因为中国人口众多、人均收入较低,但地域广、出险多,所以希望能够广覆盖,“高保额会带来高保费支出,让学生家长承担可能会有问题。”太平洋(601099行情,股吧)保险副总经理施解荣也表示,“学平险实际上很多是保险公司和当地教育局合作,强制或半强制为学生购买,在这种情况下,保费要提高很难。”
防范应先于补偿是不是因为"穷",就可以缺失保险机制?保险公司、政府、社会又可以做些什么?
陈剖建表示,保险合同是商业合同,但保险公司又要承担社会责任,这就考验保险人怎样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间找到平衡。由于人身保险合同是允许超额保险的,即你可以买多份,得到多重赔付款。因此,有条件的投保人可通过投保多份保险获得多重赔偿。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提出,开发、设计一个与死亡有关的保险产品时,要考虑到人的基本尊严,赔付金额要有个最低标准。他还提出,"既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是免费的,那可不可以把保险也列入义务教育的免费项目?"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建议,保单的制定不应单一化,"随着区域、市场的不同,人们的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保单的设计要跟着市场走,要有弹性。"
除了保单的设计外,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服务改进,可能比理赔更重要。作为保险公司,从开发产品、厘定费率到承保、理赔的各个环节,都直接与灾害事故打交道,不仅具有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且积累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防损,并通过采取差别费率等措施,鼓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动做好预防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正如郝演苏所说:"接受客户投保,并不是为了要赔给客户多少,而要告诉客户如何减少损失。"如果在此次地震前,有更多保险从业人员能深入校园,教授学生更多的逃生、求生知识,也许就能有更多学生得以幸存,这将比支付给他们5000元的死亡赔付金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