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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险历来被业内称为旅游业的“交强险”。自2001年9月实行以来,该保险发挥了完善旅游保险体系、保护旅行社和游客合法权益的作用。但是,其赔偿范围的狭窄一直为不少游客所诟病。近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后这一保险的赔偿前提将不再是“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其赔偿责任范围有望扩大。
现行责任险
赔偿范围狭窄
“国家旅游局规定,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是一种政策性强制保险。”浙江省义乌中青旅总经理赵燕松说,这种保险将原本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他说,现行的旅行社责任险合同一般都规定,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失,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然而,正是因为有“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这一前提,一些发生在游客旅游过程中模棱两可的意外事故,如游客旅游途中遭遇的一些交通事故,入住酒店或观光过程中财物失窃,自由活动时遭遇的一些意外等,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会将其核定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游客因此也就不能获得相应赔偿。义乌部分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碰到这种情况的游客很有可能会直接来到旅行社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为了息事宁人、维护声誉,往往只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吃“哑巴亏”。
新办法将扩大
赔偿范围
针对责任范围这一点,新《办法》第五条指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对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人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扩大了该保险的责任范围。
按照新《办法》,保险公司将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一日内,书面告知旅行社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扩大范围后的赔偿前提,对相关旅游意外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旅行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赵燕松认为,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范围的扩大,可保障游客和公司员工利益,也有利于减少游客、旅行社员工与旅行社之间关于旅游意外事故赔偿责任的争议和摩擦,降低旅行社的经营风险。
但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义乌营业部理财师何柏根告诉记者,新《办法》虽然扩大了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但是诸如地震、海啸,游客偏离旅游路线自行出游等因素造成的人身损害,仍没有明确规定在责任范围之内。因此,为安全起见,游客外出旅游前,最好先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该险种的赔偿范围相比旅行社责任险更加全面,更能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