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特点
学生幼儿意外综合伤害保险既可由学校统一投保,又可由学生单独投保,凡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及幼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除了一般的死残保险金给付责任外,还增加了意外烧伤责任和意外伤害医疗费责任,且意外残疾和烧伤保险金互不充减;另外,该产品灵活性大,保险责任中的意外医疗可由投保人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
二、 承保的主要风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烧伤或者支出医疗费用的,均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金的给付或补偿。
三、 不保的风险
●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 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 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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