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入市促成利益博弈新格局 最近,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或单独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4个文件。前面3个文件主要是针对操作层面的问题做出规定,最后一个通知则主要从风险监控角度对具体投资比例等问题做出规定。基于这些文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终于射出临门一脚,带来新的利益博弈格局。 保险公司:利益明显 就这次出台的配套文件来看,保险公司得到的利益是明显的。随着保险资产的不断扩大,交易费用成为保险公司主要的费用项目之一。保险机构投资者成为证交所会员,拥有专门用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独立席位,在交易过程中将无需缴纳佣金,有助于改善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的收益水平,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对风险的直接控制。 同时,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购新股,不设中购上限。由于中国股市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比较风险相对较低,这种“特权”使得保险资金介入股市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但是,入市后投资风险的加大是必然的。因为证券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股票更是属于高风险的金融投资工具,,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环境也在不断改善,股市指数也处于最近几年的低点,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处于发展变革阶段,仍然存在着不利于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因素,如股权分置、大盘绩优公司数量有限等,增加了保险资金入市的风险。同时,一些市场人士投资理念仍非常令人忧虑,他们忽视股票投资的风险特性,仍然认为股票投资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必然具有良性关系。以上这些情况,对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保证充分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的能力都是严峻的挑战。 券商与基金:考验严峻 毋庸讳言,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券商和基金而言是一个巨大考验。实际上,保险资金以前和股票市场已有接触,这种接触主要论通过两种方式.其一是券商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不仅含有违规成分,并且控制风险也很大;其二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合规投渠道,但最近几年投资效果并不好而颇遭保险公司诟病.同时,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基金在满足保险资金的流动性上仍有欠缺。保险资金入市后,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基金对保险资金的价值都相对降低。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受中国股市几年深幅调整的影响,不仅委托理财和自营业务已经全线亏损,投行业务也不十分景气,创新业务调子唱得很高却未找到有效盈利模式。由于保险机构拥有专门的独立席位,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将无需缴纳佣金,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中再失去保险公司这个大客户,的确有春寒料峭之感。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而言,过去,保险和基金的合作关系基于投资渠道狭窄基础之上,保险公司也一度成为基金公司的重点营销对象,保险资金对基金扩容做出了非常贡献。现在,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可能加重当前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危机。相信基金将永远会是保险资金的一个投资品种,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会导致保险对基金的彻底放弃,但是,至午基金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居于何种地位,取决于双方构建一种新的合作关系,尤其需要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需求和自身产品价值的深入研判。 普通投资者:稍觉宽慰 保险资金入市未必能够带来一般股民所理解中的“利好”,因为今天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和投资理念已经今非昔比,指望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在拉抬股指上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似乎不大现实。 实际上,保险资金入市历经数年,许多因素早巳反映在今天的股指中了。但就目前来看,大量国企接连准备上市,从而影响到股票供求关系,市场对此深感悲观。现在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购新股不设中购上限,显然有利于为一级市场提供巨量接盘资金,有利于安抚市场悲观情绪、倡导理性投资、防止股市的剧烈波动。从这个角度说,一般股民应该稍觉宽慰。 保险资金本身具有长期性、稳健性的特征,保险资金入市是稳扎稳打的长期性资金入驻,非同一般过江龙般的游资,有利于中国股市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余额,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股票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可为该产品账户资产的100%;万能寿险产品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80%。考虑到我国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寿险账户资产在保险业总资产的比重以及发展趋势,今后一段时期进入股市的保险资金总量会呈增加之势,保险资金介入股市的程度有可能加深,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互动关系将更加密切。同时,金融监管中的协调与合作问题将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工作方式的创新。 保险资金入市,促使保险、证券、基全、股民等市场参与者之间形成新的利益博弈与竞争格局,对于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有裨益,对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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