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迎宁在中国人民大学第四届做大做强保险业专题讲座上提出 寿险结构调整需解决八个问题 保险业宏观调控首当其冲 2004年,寿险保费占总保费的74%;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团险在寿险保费中的占比不断下降,如何在新形势下规范发展团险业务;保障型产品和保障储蓄类产品如何界定;传统寿险产品和新型产品如何分配比较适合市场……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1月9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中国人民大学的第四届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前沿专题系列讲座上,就新形势下中国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作主题报告,提出八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保险业的宏观调控首当其冲 判断宏观经济的运行是否正常,已经有比较公认的指标,比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等等。对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有国外经验可以借鉴,我国也正逐步形成偿付能力监管。但是,对于保险市场的运行,目前还没有比较成熟、大家公认的指标来判断是否正常运行,只能凭经验、感性。魏迎宁希望全行业行动起来,探究建立一套指标体系。 市场主体还应增加 从2004年情况看,寿险业前三家(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的市场占比由前几年的95%下降到90%以下,标示着寿险市场的集中度逐渐减少,魏迎于认为“下降是好的转向”,有利于行业风险的分散,对整个市场的稳健发展有好处。据此分析,寿险市场主体还将继续增多。 寿险保费占比较高 结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魏迎宁认为,2004年,寿险占总保费的74%,比例已经比较高,但这受到社会保险的普及率、家庭结构、消费倾向、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不能因此就要降低寿险占比,也不能再提高这个比例,而应加快发展财产保险,把保险业的结 构调整成可持续的协调发展。 保障储蓄型产品占寿险较大比重是正常的 2004年,寿险增长幅度放慢了,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一些公司把保障储蓄类产品适当放缓速度,魏迎中认为这是一个好趋势。他强调,仅具储蓄投资功能的产品,不是保险产品,目前禁止保险公司经营。对百姓来说,保险也不是最好的储蓄、投资手段。对于保障型产品和保障储蓄型产品,他认为,后者占比较大是正常的。但他反对某些寿险产品的“去保障化”,特征是明显无保障功能、期限短、保费趸交,由于这类产品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压缩,或者趸缴改年缴,延长保障期限,让产品兼具保障功能和储蓄功能。 团险业务可以借助企业年金、团险市场对外开放而规范发展 魏迎宁说,国际上,团体业务在寿险总保费中的占比达到40%,而我国这一比例从上世纪的70%锐减到目前的不到20%,产品、销售手段都没有成熟模式,处于不规范、萎缩态势。他认为,2005年,以企业年金、团险市场对外开放为契机,力争使团险业务占比达到30%以上还有可能的。 防止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中的误导 在传统寿险产品和以分红、投连、万能为代表的新型产品之间,魏迎宁认为,新增保费中新型产品占比70%以上基本正常,和目前资本市场回报率波动较大、经济转型期的特征相适应。但不应该把一些利率不敏感的产品(如健康险、定期死亡险)设计成新型产品,必须防止新型产品在销售中的误导。 续期保费占比要提高 魏迎宁说,续缴保费占到多大比重才算合理没有比较准确的数字,因为不同的公司处在不同的阶段,各公司的战略也不一样。但如果一个综合性的寿险公司经营了很多年,续期保费占比不足50%,说明在业务构成中,短期保单(5年以下)多,趸交保费多,这种状况不利于寿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城乡寿险协调发展 目前,寿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但县域保险业务的潜力不可忽视。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从前年开始制定和实行县域发展战略,执行3年以来取得明显成效,49%保费来自县域机构。魏迎宁认为,经验值得借鉴,发展县域寿险市场,需要开发出适合县域居民的产品、提升销售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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