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炸弹”的多头管理与应急救援体系的缺失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可能牵涉七八个部门,如果其中1个部门工作到位了,可能就不会发生‘3·29’伤亡事故”。4月2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3·29”事故对江苏来说是血的代价、一笔昂贵的学费。江苏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有很多漏洞。 “3.29”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从事故现场勘察发现,导致车辆爆胎的原因很可能是超载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要求比一般货运车辆要严格得多。对车辆的性能、行驶时的状况、槽罐稳固性等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驾乘人员有严格的专业知识要求。有关规定还特别强调超载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绝对禁止上路。 淮安市政府一官员称,从山东济宁到江苏淮安事发地点,全程数百公里,沿途至少有3个收费站,其中在京沪高速公路苏鲁两省交界处有1个计重收费站。这些收费站都没有拦住这辆超载奉,这辆”移动炸弹”不仅上路了,而且还上了高速公路,进入了淮安。 淮安液氯泄露事故并不是近年发生的惟一事故。同样是京沪高速江苏段,200)2年10月20日,1辆装载4吨三氯化磷的槽罐车发生交通事故。泄露出来的化学品造成4人死亡、44人受伤、上万人大转移。 国家安监总局l位官员直言指出,多头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遭成这类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比如,这辆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了 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难以应对越来越大规模的运输,更谈不上构筑安全网了。 在这样割裂的体制格局下,虽然有相对完善的各项规定,但是全都停留于纸上。许多部门似乎都有责任,但事实上没有哪个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和力量去真正承担起这样重大的责任。与多头管理混乱紧密相连的是,中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性化学危险品监控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政府无法对所有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藏和交易实施全程监控,这给超载等提供了机会。目前,一些省市和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大型石化企业已经建立了化学危险品应急救援体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络和合作。然而,建立全国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才刚刚提到日程上来。 负责指导处理淮安“3·29”事故的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表示,中国拥有优秀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有隶属公安的消防部队、企业专业消防队和解放军防化部队组成的庞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但在体制和技术装备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缺乏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使已有条件在突发事件中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大大降低了人才和硬件的使用效率。该官员指出,经济的高速攻展让工业危险品的运输日益带有高频、大范围的特点,发生事故的隐 患日益加大,中国必须加快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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