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一夜之间,刚刚成立3年的中意人寿因一笔200亿元人民币的团险大单,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资保险公司。这张团体养老保险单也因其令人瞠目的巨额保费,以及投保方与承保方存在股东与投资企业这一特殊关系,在业内引起相当震动。
合理合法之举还是不公平竞争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笔合同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其一,中石油有权选择自己的投保对象,对于知根知底,并且有50%话语权的合资子公司,中石油没有理由弃中意人寿而选择一家不知道运营情况、将来没有话语权的别的保险公司。其二,由于彼此了解情况,中石油可以减少谈判的时间成本、提成佣金的资金成本和将来无法掌控的投资风险。最重要的是,作为股东方,把200亿巨额资金交付子公司,一方面可以迅速提升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当这200亿元资金在子公司里投资运作并获得利润时,利润的一半还将作为股东合理的回报回馈到中石油自己口袋里。
业界也担心,这将成为中外资保险公司不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一旦合资保险公司争相效仿,中方股东与合资公司大签团险保单,目前中国寿险市场的整体格局很快将被打乱。“我们将面临一种新的游戏规则,这种冲击可能就像友邦刚刚进入时那样。”一家中资寿险公司的高层人士表示。
中资保险反应平和
中资保险公司对此事大多表达了理解,反应相当平静。
一家保险公司团险部总经理表示,中石油直接发单给自己控股的保险公司,能够进行资源互补,既满足自身的投保需求,又“肥水不流外人田”,也无可厚非。毕竟,只要不违背监管要求,只要不侵害公众利益,企业找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属于商业自主行为。“合资公司肯定会利用现成的股东资源,这样销售成本低回报也高。”一家中资寿险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认为,在现在国内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中意这样的行为也是“市场化”的产物,但他同时认为,这样的销售模式对中资公司暂时还不会构成什么威胁,“毕竟整个寿险公司的竞争,还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
不过,从业多年的某中资公司团险部负责人还是对此事表示出一定程度的担忧,他认为这张巨额保单的签订,无论是给中意人寿还是中石油,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影响。
他善意地提醒说,这张保单给中意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中意人寿目前应该做的是,在几年内迅速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做到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外资、合资公司褒贬不一
对于去年还排名第五的中意人寿突然自称“老大”,友邦保险、太平洋安泰、安联大众等进入中国已有多年的外资、合资寿险公司,虽然不甚服气,却也无可奈何。某合资寿险公司团险部人士说:“我们也在做股东单位的业务,可是和中石油相比,我们股东的人太少了。”
一位外资保险公司高层人士表示了他对于中意人寿是否能为其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担心:“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关联企业业务转化的问题,要为39万员工提供实实在在的附加服务,比如分公司所处的地域不同造成各地的物价指数不同,系数会有变化,因此需要在各地设立服务部。目前中意人寿只有北京和广州两家分公司,是否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该人士还指出,“一口吃成胖子并不一定是好事,关键是要通过服务使得这200亿元的单子为公司强身健体、建立声誉,成为可供推广的品牌,而不是适得其反。
一位不愿具名的外资保险公司高层人士透露,“我们也在观望监管部门对于中意人寿所签单子的态度,也许中意人寿的单子为所有的外资保险公司趟出了一条更宽阔的道路,这对于我们不失为一件好事。”
学者认为此举不公平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对这种做法表示,中意人寿如果把中石油所有团险业务做起来,再扩展到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垄断资源就变成变相自保。
进入中国市场的众多合资寿险公司,其中方合作伙伴无一不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而随着团险向外资开放,中方股东“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合资公司大签团险保单的情况是可以预见到的。而这样的巨额保单,不但友邦这样的独资寿险公司,即使是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这样的中资大保险企业,都是极难签到的。
他表示,合资保险公司纷纷借助中方股东开展团险业务,这无论是对外资保险公司还是对中资保险公司都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