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体,支持“三农”的主力军,肩负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农信社支农中存在诸多难点,严重影响了支农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支农资金筹措难。乐都县是国定贫困县,山大沟深,农村信用社按行政区划设置,点多面广,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恶劣以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是制约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基层农信社吸收存款困难重重。乐都县农信社近三年来存款只增加4848万元,贷款增加了3253万元,而其他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净增了18756万元,其中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净增10859万元,贷款却减少了7801万元,存贷比例只有44.84%;邮政储蓄超常增长,近三年净增存款7956万元,吸走了部分农村资金。农信社存款占全县金融机构全部存款的15.08%,贷款占比高达30.1%,有的基层社存贷比例超过100%,农村信用社对支农工作已竭尽全力,但由于县域资金大量外流,造成支农资金严重不足,支农后劲乏力。
二、贷前调查实施难。贷款农户没有账目,信贷员不能对农户进行资信量化评估。有的农户生产资金来源比较复杂,多头贷款现象屡见不鲜。如有的个体户不但在户口所在地信用社有贷款,而且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信用社也有贷款,甚至通过其他途径在其他信用社有贷款。又如不少贷款农户既在本地有种养业基地,又在外地从事种养业、工商业、季节性劳务、农副产品销售等,使得信用社对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经营效益等基本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贷员贷前调查的准确性。
三、贷款风险规避难。农信社贷款发放范围主要是广大农村,发放对象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贷款风险难以控制。而支农贷款主要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加之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与农户生产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隐含着较大的市场风险。
四贷款担保落实难。目前,信用社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办理大额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可这又与当前农村现实不符,因为需要小额支农贷款的家庭一般是经济上相对较为困难家庭,他们多数居于社会的底层,要找一个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有效担保物并非易事。同样对大多数农村私营企业来说,他们实力较弱,厂房简陋、机器设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可用于抵押的有效资产微乎其微,即使有,变现也相当困难;同时办理抵押担保程序复杂,费用较高,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融资成本。由于缺乏有效担保人或抵押物,实际上是将最需扶持的农户和最需帮助的农村私营企业排除在信用社的大门之外,这样形成了信用社面临"两难"选择的尴尬局面。
五、贷款责任承担难。因为农信社普遍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一笔贷款一经发放终身负责。从而使信贷人员陷入"三无"困境,即“无限压力、无限责任、毫无动力”。在这种信贷管理机制下,多贷款必定多风险,少贷少风险,不贷无风险。加之农信社体制正处于改革之中,员工思想顾虑多,怕担风险,存在严重的“惜贷”心理,部分信贷员为求自保,干脆少放或者不放贷款。还有部分信用社采取借新还旧、以贷收贷的手段虚降不良贷款,达到逃避承担信贷风险的目的。
六、贷后管理到位难。支农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单笔贷款额度小、环节多、牵涉人数多。由于申请支农贷款的农户大多分布在交通不便、位置偏远的农村,不但贷前调查难度加大,而且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贷款催收的任何一个环节也不能少,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比城镇企业贷款要多得多,使支农贷款管理的难度、成本明显高于城镇企业和个人贷款。面对众多的贷款农户,单凭一两个信贷员就想将支农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只能是“一句美丽的谎言”。
七、贷款到期催收难。时下农民外出打工和跨区作业的机会日益增多,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还贷能力得到增强;另一方面由于借款人跨区作业及流动性大等因素,贷款到期难以及时催收。或者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效益不佳,而一时无力还款,信用社因信贷人员少、与借款人相距路程远、借款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或居住地等多种因素,难以实地催收,就算好不容易上门催收,结果大都面对的是“铁将军”一把,最后只好眼睁睁地任其贷款形成不良,甚至是失去了诉讼时效,形成呆账损失。
八、依法收贷见效难。部分农户信用观念淡薄,逃债赖账现象时有发生。信用社在执行依法收贷过程中,存在一些外部干预、人情化办案等问题,导致不少诉讼案件,赢了官司收不到钱,使借贷双方陷入了尴尬局面,为日后的清收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甚至是再也无法清收,最后信用社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
针对上述难点,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业务发展。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加快电子化业务进程,尽早实现全国、全省联网,开办通存通兑业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手段,加大揽存力度,积极协调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继续争取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扩大支农资金来源。
二、完善担保体系,构筑支农平台。地方政府要设立支农贷款担保基金,合力解决担保难问题。同时大力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分散农贷风险,切实为农户贷款开辟多种担保抵押渠道,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难贷款问题。
三、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农贷管理。一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立足三农、为农服务”的思想,合理配备、调整充实一线农业信贷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搜集农户的相关资料,全面深入地搞好贷款“三查”。二要多法并举,有效防范和处置贷款风险。在贷款前摸清借款人生产经营地点,确定与其联系方式,以便贷款到期前,能利用通讯、邮电等方式及时催收;同时对贷款户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切实防范信贷资金各种风险隐患。
四、整治信用环境,维护金融秩序。一要尽快建立完善农户贷款信息档案系统,加强对支农贷款的跟踪服务;二要继续积极有效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活动,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三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废赖债行为,净化农村信用环境,维护农信社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补偿机制,激发支农热情。一是积极推广农村保险业务,鼓励农户参加财产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及其他保险业务,努力使贷户遭受自然灾害等风险后,能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补偿;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对确因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的信贷风险,不追究信贷人员的经济责任,以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