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勇)靠300多元退休工资生活、每月为数百元的医药费四处奔波的省劳模李素芳昨(20)日很激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最近转发的省总工会等5部门《关于切实解决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医疗问题的意见》,今后全省未参加医保的省部级以上困难退休劳模将被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费用由政府和工会买单。
目前,我省应享受该政策的省部级以上困难退休劳模488人,共需资金6127780元,所需费用今后将由省、市(州)两级政府和工会承担。其中省财政占50%,市(州)政府占30%,省总工会和市(州)工会各10%。各市州总工会、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本地区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保险费实际支出水平,在2006年底以前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已退休省部级以上劳模,一次性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资金4月底将到位,医保卡6月底前将全部发给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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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模《意见》还有5点关爱
●下岗的省部级以上职工劳模其医保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同级政府筹资解决。
●失业的省部级以上职工劳模其医保费由同级政府筹资解决。
●患重大疾病的省部级以上职工劳模,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省部级以上农民劳模将全部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方,对确有困难又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省部级以上农民劳模,将其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
●各地将建立就医就诊绿色通道,劳模凭卫生部门统一制发的《四川省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医疗证》,可享受免费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和免费建立健康档案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