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本周致电本报编辑部,对某大型中资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拒绝续保提出几点质疑。
王女士的丈夫俞先生于1998年4月投保了保险公司的递增养老保险9712版,缴费期限20年,年缴保费2695元。
2000年,王女士和俞先生共同投保了该公司“住院安心”附加医疗险,缴费年限已超过6年,年缴保费155元。
2004年开始,俞先生开始出现头晕症状,发现患有高血压,但因为病情并不严重,俞先生一直没有吃药。2005年,俞先生头晕症状加重,为了不影响工作,俞先生开始服用平衡降压的药物。
2006年5月5日,俞先生因为身体不适住院治疗,经检查发现患有焦虑症、高血压和胃溃疡。5月16日,俞先生提出理赔申请,根据“住院安心”条款规定,俞先生共拿到150元理赔金。
俞先生同时收到的还有保险公司寄来的一封挂号信,信中是保险公司的理赔核保意见通知函。令王女士想不到的是,保险公司竟提出来年谢绝续保的要求。
单方面提出拒保
保险公司在理赔核保意见通知函上声明: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维护您的正当权益,我们依据被保险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对俞先生的一年期产品进行了仔细、认真的评估,最终审慎地确定了下一年度的续保条件。并声称公司会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了多次评估。
但王女士提出,在他们投保5年来,从未收到过保险公司方面对投保人健康情况的访问或是联系、询问。凡是登门声称是公司负责回访的,无一例外都是推销新产品。
王女士说,“我不知道之前5年续保的决定是谁作出、怎样作出的。而且之前5年公司作出的‘可以续保’的决定是单方面的,我们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而事实上,我丈夫患高血压已有两年多,如果不是这次要求理赔,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是会认为我先生身体依然像投保时那样健康,而继续同意承保呢?”
拒赔材料不详
保险公司在理赔核保意见通知函中还声称,本函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要求亲笔签字、及早回复。而在后面却又提到没有收到回复或回复为不接受,下一年度(2007年4月18日后起)就不再提供该产品的保障服务,也不会收取其续保保费。王女士夫妇在收到函件后必须在指定日期前返还给保险公司,否则视为放弃以上所列产品的续保申请,本年度到期时将终止该产品。
王女士向记者表示,也就是说,无论投保人签字或不签字,回复或不回复,结局都只有一个——不再提供该产品的保障服务。如果有疑义,需要我们提出新的证明资料,而公司却未向我们提供该决定具有合法性的各类材料。
同时,王女士提出疑问,理赔时王女士夫妇只提供了出院小结、住院发票以及相关身份材料,以证明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没有提供近几年来的病史记录。那么简单的出院小结如何能成为保险公司“审慎”的依据?
王女士表示,作为公司理赔部门,这一决定的下达,却未与投保人有过任何接触,必要的情况都没有掌握,太过草率。而保险公司员工(即保单服务员陈先生)在回复王女士的询问电话时仅以“这一决定是理赔部门作出的,具体我不知道”来搪塞。
信息不对称
王女士认为,关键在于,保险公司在合同上并没有写明何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保,更没有“谢绝续保”的提法。
另外,王女士强调,他们掌握的投保信息全部来自于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而在投保过程中,销售人员带有某种导向,并没有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造成他们对该保险的错误选择和错误理解。
令他们不解的是,高血压、焦虑症和胃溃疡这三种疾病为什么也会成为保险公司“谢绝续保”的理由。“是不是说,今后就很难再参加任何商业医疗保险了?”王女士还有这样的担心,她怕这次被拒之门外后,很难有别的保险公司敢承保,除非他们不履行提前告知过往病史的义务,即提供不诚实的健康状况说明。
王女士感慨道,“试想,如果是婴幼儿患病,因此受到这样的拒保待遇,那么是否他今后一生均与商业医疗保险无缘了呢?国家一直在强调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保险公司只做包赚不赔的生意,老百姓有个风吹草动即逃之夭夭,保障二字从何谈起?”
提出要求
王女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诚信在哪里?承保、拒保都是保险公司单方面说了算。”目前,他们已不奢望保险公司能够继续承保,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告诉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千万不要偏信营销员的夸夸其谈、一面之词。
当记者问王女士对保险公司有何要求时,她提出了以下4点:保险公司向俞先生公开赔礼道歉,保险公司的行为已对俞先生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原本已好转的焦虑症状,接到保险公司“谢绝续保”信后又加重;向社会公众发布真实的信息,提供平等的合同;每年核保后,都应向投保人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投保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平;不得歧视投保人,对谢绝续保的对象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力的证明。
针对王女士提出的要求,记者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该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关于我公司客户俞先生向贵报反映的附加险续保一事,我公司现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并将尽快对此事做出妥善处理。”该公司强调,诚信是服务宗旨,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让每一位客户都得到专业、细致和贴心的保险服务,并感谢媒体给予监督。
据记者了解,该保险公司已经调出俞先生的理赔卷宗,会及时给王女士答复。记者随即将公司的答复转述给王女士,王女士表示可以考虑接受该公司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