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保险营销员在销售保险时,对条款不进行解释,避重就轻,使得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笔者昨天从浦东新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2003年受理保险纠纷案件25件,而到了2005年案件数量上升到了127件,两年内增长了4倍。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在今年年底前试点保险营销员登记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 据悉,保险营销员登记分类制度实行以后,保监会将从资格准入、从业行为管理直至市场退出,实施全程动态监管。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一旦违反此项制度,保监会将依照有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