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车主要以各种理由来推托,不还我钱呢?”在沙溪一洗车厂工作的宋先生很郁闷,半年前,他开着老板借来的车公干时出了车祸,自己垫支了受害者的医药费,但车主在领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一直没有把该笔费用还给他。法律界人士认为,车主从保险公司拿到的赔偿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还给宋先生. 宋先生介绍,自己在沙溪一修车行当修理工,半年前的一天,车行要买原材料,由于所有的车都已派出去,老板就把朋友的车拿给宋先生使用。在采购材料的路上,宋先生驾车时把一路人撞伤,在医院就医时,伤者自己支付了医药费。
因为借来的那台车购买了保险,当伤者痊愈后,宋先生、伤者和车主三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宋先生在保险公司和车主的要求下,先给伤者垫付了2000多元医药费用。
后来,保险公司把赔偿的医药费汇到车主账户上。宋先生得知后,便多次向车主索要垫付的2000元钱,但车主以车被撞坏没有完全恢复原状为由,拒绝给他偿还该笔医药费。宋先生每每想起此事,都百思不得其解,近日,他致电本报咨询,自己能否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赔偿款?
记者为此咨询了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的罗律师。罗律师表示,因为宋先生当时是因公务而把人撞伤,所以伤者的医药费修车厂有责任承担。现实情况是肇事车辆已经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所赔偿的医药费就应该归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宋先生,如果车主拿到该笔费用,则有不当得利的嫌疑,这笔费用应归还给宋先生,否则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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