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生、老、病、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也会有事故风险,给人们经济上带来急需或困难。有了保险,经济上的困难就可以缓解,从而使生活恢复安定。但是,保险种类很多,人们需求各异,为了切实维护您的权益,防止保险纠纷,现在请您走进保险。
一、要看明白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您购买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所以在投保前,您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就是告诉您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2)责任免除。责任免除是指在保险责任中有些情形以及保险责任以外的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3)释义。保险条款中的定义与日常生活用语的含义不完全一样的名词,在保险条款的结尾处单独加以说明。
二、保险公司有说明义务
作为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有义务对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释义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否则条款无效。
三、您有如实告知义务
您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险种了解您的真实情况,有的还要求您进行体检。如果您没有如实告知您的情况,发生保险事故时,您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保险公司还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四、不要只看价格
购买保险不能只看价格。因为不同公司同一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规定不尽相同,有价格优惠的可能有条件限制,加上各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也有差异,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不要只看价格。
五、您的签名具有法律效率
在投保单上签名是对保险合同的确认,表明您对保险条款已经看明白了;对自己的情况已作了如实告知。以死亡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如果没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保险合同无效。
六、您有权查看保险营销员的证件
保险营销员是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个人代理人。他们登门服务时,您有权查看他们的证件。
七、交纳保险费要索取正式的收费凭证
交纳保险费,收款人应当向投保人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保费发票。保险营销员上门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具盖有保险公司财务印章的“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10日内以正式的保费发票换回暂收收据。
八、妥善保存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保险合同(保险单)是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依据,人寿保险索赔时还要提供保险费收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
九、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如果不按照投保当时的新车价格确定保险金额,虽然可少交一些保险费,但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价格的比例计算赔偿。
十、发生保险事故后,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向保险公司报告,并提供保险单和足以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证明资料。如果没有及时报告,将不能及时得到赔偿甚至承担其他对投保人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