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小娥在值班期间遭受不明身份者袭击,造成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劳动部门认为属于工伤,但寇所在公司则认为伤者不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遭袭的,不能算是工伤。于是,该公司将劳动局告上了法庭。昨日,金牛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值班时遭遇袭击而受伤属于工伤。 据了解,寇小娥系金丰公司员工,2004年9月10日晚7时许,按公司安排在双桥路210号门店值班时,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杀伤,后送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救治,诊断为左颈、胸部刀刺伤失血性休克,现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该案经双桥子派出所立案侦查,至今未破案。2005年11月3日,市劳动局作出了对寇受到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金丰公司不服,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今年2月15日,省劳动厅作出了维持工伤认定的复议决定。金丰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金牛区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的立法精神,寇小娥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法院作出判决:维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寇小娥在值班期间遭受不明身份者袭击,造成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劳动部门认为属于工伤,但寇所在公司则认为伤者不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遭袭的,不能算是工伤。于是,该公司将劳动局告上了法庭。昨日,金牛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值班时遭遇袭击而受伤属于工伤。
据了解,寇小娥系金丰公司员工,2004年9月10日晚7时许,按公司安排在双桥路210号门店值班时,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杀伤,后送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救治,诊断为左颈、胸部刀刺伤失血性休克,现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该案经双桥子派出所立案侦查,至今未破案。2005年11月3日,市劳动局作出了对寇受到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金丰公司不服,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今年2月15日,省劳动厅作出了维持工伤认定的复议决定。金丰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金牛区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的立法精神,寇小娥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法院作出判决:维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