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保公司车险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不同的车主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因此,在处理赔付案件时往往非常难操作。
而且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共享数据,无法迅速地查出发生事故的对方车辆是否购买交强险,这无疑影响了赔付的速度。
另外,车辆如果在异地出险该如何赔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只有人保、平安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大部分财险公司只是局限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如果投保的车辆在新疆出险,但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没有在新疆设有分支机构,这种情况下,车主的权益难以保障。
应对方法:保险公司间建协调机制
针对这一问题,太平洋财险总部人士指出,保险公司之间应建立具有实操性的协调机制,在边远地方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委托其他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能够在出险时及时给予经济赔付。
据了解,在保险协会和保监局的协调下,五家保险公司已在近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起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实现交强险的核心功能——及时救助事故受害人。
据悉,这五家公司分别是人保、太平洋、平安、大地和中华联合。
尴尬4 救助基金仍缺位
根据交强险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对受害人抢救的,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8000元内进行垫付,如果超过8000元,则由救助基金垫付。但令人尴尬的是,眼下救助基金还处于缺位状态。
应付方法:尽快确定救助基金细则
广东保险业内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伤势比较重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远远不止8000元。所以,救助基金的缺位将给保险公司、交警等部门在处理事故赔偿时带来难题。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玉芝表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为多出的费用买单,因此建立公益性质的救助基金是未雨绸缪的“良方”。
就目前而言,监管部门应尽快确定救助基金的提取方式、提取比例,以及由谁管理等问题,逐步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