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后,购买了A保险公司健康险的王小姐,出于多买多保障的考虑,又买了B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但当王小姐最近因前阶段住院费用理赔时,却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由于单位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发票都交到了单位,A公司规定,如凭发票复印件理赔须打折;到B公司又被告知,由于她在A公司已就相同范围获得了理赔,因此不能再次获得赔偿。结果王小姐的两份保险都没有达到保障作用,白白花了冤枉钱,一气之下竟旧病复发。
其实,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分费用型和津贴型两种。买津贴型健康险者因病住院,保险公司按一定标准赔付,与社保及其他商业保险不冲突,理赔时通常也只需提供诊断书或发票复印件即可;而购买费用型健康险的投保人,住院期间费用可在保险额度下报销,但报销受社保报销范围限制,同时,对已在其他保险产品中获得理赔的部分,也不能重复赔付,理赔要凭发票原件。很显然,王小姐购买的两份保险,都属于费用型。不仅没有起到多一份保障的作用,还白白地浪费了保费。
市场上健康险产品种类很多,组合购买有互相补充作用,但要注意理赔的条件,如希望保障更多,不妨再购买津贴型产品。如“友邦康福终身健康保险计划”,类似于在保险公司设立了专款专用的“终身健康保障基金”,发生意外或疾病需住院治疗,该“基金”便可发挥作用,除了赔付住院前后门诊给付、出院康复金、住院给付等外,还覆盖重大疾病、重大手术保险金,每日重病监护给付等。